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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7月23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付殷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数为129,123,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3.71%。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数128,412,5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53%。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71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29,123,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A股股东同意128,412,53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B股股东同意710,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29,123,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A股股东同意128,412,53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B股股东同意710,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29,123,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A股股东同意128,412,534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B股股东同意710,80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风波 宇晓明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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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2年7月23日下午13: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十七次现场会议。公司已于2012年7月16日以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兆廷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满足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液晶玻璃基板项目前期投入资金需求,保证该项目工作顺利进行。同意公司接受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拟提供的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东旭集团本次财务资助拟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即借款利息为零。资金具体到位时间根据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玻璃基板生产线的建设进度需要及时到位。
东旭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宝石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宝石集团70%的股份,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有关规定,东旭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兆廷、周波、付殷芳回避表决。
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基于独立判断,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尽快与东旭集团签署财务资助协议。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309000万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人民币授信309000万元。在授信中,其中9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贷款期限1年,循环使用;80000万元中长期贷款用于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一期),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依法拥有的项目形成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厂房、2条贵金属铂金通道)提供抵押;220000万元中长期贷款用于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二期)。
提款计划和提款程序:首笔贷款的提款计划为2012年7月31日40000万元;剩余贷款的提款计划由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后确定,并以有效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建设资金需求,支持液晶玻璃基板项目建设,董事会同意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人民币授信中的80000万元用于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一期)的中长期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定于2012年8月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309000万元及为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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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9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8月8日上午10:00
7、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31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7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召开及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309000万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分别披露于2012年7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7日下午17: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宝石公司法律证券部
传 真:0311-86917775 邮 编:050035
2、现场登记时间:2012年8月1日-8月7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
登记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9号公司法律证券部
电话:0311-86917775 传真:0311-86917775
联系人:王青飞、孟利利、宋倩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六、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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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方框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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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人民币授信80000万元,用于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一期),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依法拥有的项目形成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厂房、2条贵金属铂金通道)提供抵押,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 340293000005264(1-1)
住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兆廷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光电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及运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资质许可的凭许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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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03.32万元,负债总额350.22万元,净资产353.10万元;2011年度利润总额-146.90万元,净利润-146.90万元。资产负债率49.80%。
截止201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1998.50万元,负债总额1920.50万元,净资产78.00万元;2012年1-3月实现利润总额-275.10万元,净利润-275.10万元,资产负债率96.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80000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建设资金需求,支持液晶玻璃基板项目建设,有利于加速公司的产业结构升级转型。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7月23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0000万元(即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18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2.20%,其中含逾期担保1880万元。2006年9月18日,公司用部分土地和房产(评估值为3030.18万元)与宝石集团公司共同为石家庄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7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其中我公司有效担保值为1880万元),担保期为一年,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此项担保目前已逾期。对我公司因此笔担保事项可能出现的损失控股股东已做出相应承诺:如果因该笔担保事项给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带来损失,由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六、备查文件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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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7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孟雄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了满足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液晶玻璃基板项目前期投入资金需求,保证该项目工作顺利进行。同意公司接受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拟提供的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东旭集团本次财务资助拟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即借款利息为零。资金具体到位时间根据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玻璃基板生产线的建设进度需要及时到位。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实施此项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7月24日
| 证券代码: | 000413 | 证券简称: | 宝石A | 公告编号: | 2012-040 |
| 200413 | 宝石B |
| 证券代码: | 000413 | 证券简称: | 宝石A | 公告编号: | 2012-041 |
| 200413 | 宝石B |
| 证券代码: | 000413 | 证券简称: | 宝石A | 公告编号: | 2012-042 |
| 200413 | 宝石B |
| 序号 | 议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309000万元的议案 | | | |
| 2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证券代码: | 000413 | 证券简称: | 宝石A | 公告编号: | 2012-043 |
| 200413 | 宝石B |
| 证券代码: | 000413 | 证券简称: | 宝石A | 公告编号: | 2012-044 |
| 200413 | 宝石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