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7月18日收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李鹏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平安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陈建先生接替李鹏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保荐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陈建先生和赵宏女士,持续督导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9日
附:陈建先生简历
陈建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副教授,保荐代表人。具备近十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负责或参与了盾安环境(002011)、弘业股份(600128)再融资、鱼妖医疗(002223)、神剑股份(002361)、国联水产(300094)首发项目的承销和保荐工作,负责了鲁信高新(600783)、亨通光电(600487)、民丰特纸(600235)、海正药业(600267)等项目的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对投资银行业务和并购重组业务有效丰富经验和深刻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