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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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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3 证券简称:丽江旅游 公告编号:2012026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意向书仅为双方合作意向,存在不确定性;

 2、本意向书中的建设项目尚未经可研论证,未经公司相关决策机构正式批准并立项,用地面积、项目计划进程、未来开发方式等存在不确定性;

 3、项目的实施涉及土地征用及拆迁,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4、本意向书中的总投资金额5亿元人民币为预估值,具体金额以最终立项、可研、审批通过的金额为准;

 5、本意向书中的项目推进进度计划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主要内容

 2012年7月2日,公司与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以下称“甲方”)签订《香巴拉月光城项目投资开发合作意向书》,具体如下:

 1、甲方同意由公司对独克宗古城金龙社区(用地面积约15公顷)投资开发“香巴拉月光城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端度假酒店和藏文化风情体验区。

 2、由甲方负责成立项目协调组开展项目用地征用、住户搬迁安置等相关协调工作,并同意将香巴拉月光城项目作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对待,全面兑现迪庆州招商引资项目相关优惠政策,在土地征用、税费缴纳、项目审批、基础设施配套及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3、由公司负责组建精干的项目工作推进团队,开展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设计、报批等相关前期工作。公司负责在本项目中引进高端度假酒店。

 4、在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全过程中,公司应始终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独克宗古城保护条例》为指导,在发展内涵上突出藏文化,与古城融为一体,做到保护与发展的有机结合,实现社区居民、当地政府与企业发展三方满意。

 5、项目推进进度计划: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协调配合,全力以赴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甲方力争负责在2012内完成该项目所涉用地的征用和协调工作,公司力争在2013年内开工建设,2015年投入运营。

 6、根据上条进度计划,到2015年,预计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

 7、排他性

 (1)甲方同意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甲方在开发合作期限内不同时与其他方就本意向书涉及的项目用地进行合作谈判。

 (2)公司同意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擅自更改土地用途及规划,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公司责任。

 二、合作意向标的情况介绍

 香巴拉月光城项目位于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金龙社区,计划用地面积约15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高端品牌度假酒店和藏文化风情体验区,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迪庆是滇、川、藏三省区结合部以及旅游、宗教信仰、民族文化互换区;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核心区;是西南“茶马古道”的要冲,是中国藏区特色旅游地,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是茶马古道的枢纽,迪庆州旅游的集散地。

 三、意向书签订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意向书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有效地在香格里拉地区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对于提高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及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有着积极影响。

 项目的开展和实施尚需视项目用地情况、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立项等情况而定,本意向书的签订对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业绩无影响。

 本次签署合作意向书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备查文件

 《香巴拉月光城项目投资开发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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