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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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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
基金销售应坚持投资者适当性原则
曹淑彦

 在日前的基金销售检查相关工作会议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提出,要以创新发展的思维为指导,做好基金销售检查和自律管理工作,引导“投资者唯上”成为基金销售人员坚守心中的道德律。

 基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整体来看,基金销售机构基本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尤其是行业自律组织配合监管部门经过多次检查,促进销售合规性的显著增强。引导销售机构和从业人员在认识和实践上,从五个方面更好地不断提高基金销售工作水平。基金销售一定要把“投资者唯上”作为坚守心中的道德律,坚持“投资者适当性原则”、遵守销售法规,不能违背职业道德违规销售。进一步引导基金管理公司以良好的投研业绩和管理水平全面支持销售业务。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应不断引导投资者正确认识基金的性质,帮助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重视普及基金产品特别是新产品知识。倡导为提升投资者素质、发展市场、着眼长远的积极的销售工作,反对为简单推销具体产品、完成销售指标、单纯追求眼前盈利的消极的销售行为。基金销售应有效地支持满足投资者需求的基金产品创新,更好地成为产品创新、优化投资的灵敏的社会“触点”。基金销售方式需要不断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重视增加销售的“附加值”,促进基金销售传统渠道不断运用新技术、采取新方式。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和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工作,使客服工作真正成为基金销售业务的直接延伸。(曹淑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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