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6月8日在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6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会议表决: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会议表决:5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和决策监督机制、增强分红决策和执行情况的透明度,公司制订了该分红管理制度及股东回报规划,其详细内容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以上两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