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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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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2-23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6月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6月8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到会董事9人(董事杜磊因公出差,委托董事王晓雁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召开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具体安排见6月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2-24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时间: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出席对象:

 1、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2、于2012年6月1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7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运用自有资金配置信托计划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查阅2012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2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711办公室。

 (四)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711办公室。

 2、邮政编码:710075

 3、联系电话及传真:(029)81870262

 4、联系人:孙一娟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由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三、表决指示如下:

 关于公司2012年度运用自有资金配置信托计划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__ 股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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