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建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68,7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8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港口装卸装备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68,75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