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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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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杨立军副董事长因公出差张昕
兰旭董事因公出差杜文广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郑 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柳云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张 莉

公司负责人郑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云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924,770,415.80932,134,743.87-0.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34,431,382.95248,482,776.92-5.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501.59-5.6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8,321,854.05不适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8不适用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051,393.97-14,051,393.97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9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9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0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2-5.82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1-5.81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金额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487.95
合计-14,487.9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7,39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31,32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4,469,794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3,2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468,414人民币普通股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1,963,500人民币普通股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00,707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99,962人民币普通股
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1,143,703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5,131.78万元,下降40.1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支付在建工程款、支付理化所往来款等。

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283万元,增长62.2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票据结算增加。

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219.36万元,下降123.8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留抵进项税较多。

其他应付款本告期末较年初减少566.44万元,下降50.3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支付了理化所往来款。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15万元,下降34.2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技术服务类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0.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高新区发放的安全生产奖5,000元。

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92万元,增长194.3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发生赞助支出20,000元。

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79万元,下降60.2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利润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41.84万元,下降35.4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支付的货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71.98万元,增长46.9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对山西发鑫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的情况

鉴于山西发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鑫集团”)焦化生产项目与本公司焦炉气项目存在上下游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发鑫集团于2008年11月签订协议,协议规定发鑫集团在本公司焦炉气项目建成投产后,为焦炉气项目提供原料、水、电、蒸汽等的供应,并为该项目的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公司按照发鑫集团的实际经营需要向其预付购买原料、水、电、蒸汽等款项,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支付发鑫集团预付款项22,536万元。2010年4月14日,公司与发鑫集团签订了《还款协议》,协议约定:双方确认以上预付款及资金占用费合计人民币239,736,974.74元转为发鑫集团对本公司的欠款,发鑫集团应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清偿该笔欠款,并支付2009年12月31日以后的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照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发鑫集团尚有本金98,291,685.11元未归还,2010年资金占用费7,671,577.25元,2011年资金占用费6,428,046.06元也未支付。

2011年中期,发鑫集团要求本公司豁免其2010年度应计该预付原料气款资金占用费,公司与发鑫集团进行了协商,但未完全达成一致。2011年年报审计时,公司去函询证该笔欠款,发鑫集团回复称,由于我公司新建焦炉气综合利用新工艺示范工程项目至今仍未投产,致使其每年为我公司准备的原料焦炉煤气只能排放,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平均每日排放焦炉煤气40万立方米,共计540天,按焦炉煤气市场价格0.5元/立方米计算,共给发鑫集团造成1.08亿元损失。因此发鑫集团对于2010年、2011年资金占用费不予认可。另如我公司焦炉气综合利用新工艺示范工程项目2012年4月1日仍未正常生产,发鑫集团将按每天20万元计收损失费,以冲减上述欠款项。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12年4月1日向发鑫集团发出催款函,催促其归还欠款。由于发鑫集团所处焦化行业目前经营状况不景气,没有能力一次性全部归还欠款,公司正在同发鑫集团协商分次还款计划。如协商不成,公司将启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2012年4月27日已收到发鑫集团第一笔还款1914.61万元。按照会计政策并遵循谨慎性原则,同时考虑发鑫集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对该笔款项按照50%单独计提坏账准备4914.58万元。

(2)关于在建工程—焦炉气项目的说明

鉴于公司尚未决定焦炉气二期工程是否实施,公司决定先收回已支付的尚未实际实施的工程款,并按会计准则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截至2012年4月27日公司已全部收回支付给山西天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江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13,085.39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太工天成经营困难,依靠自身能力已难以摆脱亏损局面,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煤销集团将进一步加快公司的重组进程。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涛

201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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