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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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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杜和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家礼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艳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

 2.1.1 说明

 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长城能源”,原名为长城易拓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本公司持有长城能源100%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为此本公司将长城能源去年同期数据纳入合并。具体调整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的附件。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上年期末减少35.51%,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冠捷科技本期货币资金的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比上年期末增加75.59%,主要是因为本期增加了次月到货的预付款所致;

 3、应收利息比上年期末新增610,890.97元,主要是应收的债券利息;

 4、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期末增加58.49%,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冠捷科技本期的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期末增加51.02%,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冠捷科技的部分子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6、长期应收款比上年期末减少30.15%,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了部分前期应收款项所致;

 7、在建工程比上年期末增加43.00%,主要是因为前期预付的土地使用权押金等在本期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期末减少85.00%,主要是因为前期预付的土地使用权押金等在本期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9、应付利息比上年期末减少90.76%,主要是支付了前期的债券利息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期末减少35.33%,主要是子公司冠捷科技信用证保理到期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53.90%,主要是因为本期税金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9.29%,主要是因为本期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10635.96%,主要是因为本期增加了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1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74.74%,主要是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5、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43.55%,主要是因为本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16、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74.64%,主要是因为在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影响下,消费者购买意愿下降,人工等成本上升,致使利润同比出现下滑;

 17、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93.38%,主要是因为本期处置了非流动资产的损失所致;

 18、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300.60%,主要是因为本期处置了非流动资产的损失所致;

 19、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7.64%,主要是因为在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影响下,消费者购买意愿下降,人工等成本上升,致使利润同比出现下滑;

 20、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53.16%,主要是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21、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71.01%,主要是因为在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影响下,消费者购买意愿下降,人工等成本上升,致使利润同比出现下滑;

 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93.12%,主要是因为在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影响下,消费者购买意愿下降,人工等成本上升,致使利润同比出现下滑;

 23、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63.11%,主要是因为在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影响下,消费者购买意愿下降,人工等成本上升,致使利润同比出现下滑;

 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9.05%,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9.56%,主要是本期投资活动的支出增加所致;

 2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72.57%,主要是去年同期归还短期借款的金额较大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2月6日,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进口信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整(RMB5,000万元),期限壹年。

 2、2012年2月9日,公司以抵押担保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进口信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叁佰陆拾肆万元整(RMB364万元),期限壹年。

 3、2012年2月17日,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整(RMB5,000万元),期限壹年。

 4、2012年2月24日,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向中信银行南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RMB1亿元),期限壹年。

 5、2012年3月1日,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整(RMB1亿元),期限壹年。

 6、2012年3月15日,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向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RMB2.5亿元),期限壹年。

 7、2012年2月6日,为进一步加强与Satc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简称“SATC”)的合作关系,稳定PERFECT GALAXY INTERNATIONAL LIMITED (简称“PGIL”,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来几年的光伏逆变器订单,拓展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长城能源”)逆变器业务,本公司的下属公司PGIL和长城能源分别与SATC签署《合同制造协议》(Contract Manufacturing Agreement)、《非独家销售、市场和分销协议》(Nonexclusive sales,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agreement)。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内控工作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正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内控规范实施的相关工作。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阶段的全部任务,并已完成内控项目制度缺陷整改工作。本次内控制度缺陷整改涉及新增及修订的内控制度共计四十余项;

 (2)内控管理部及内控审计部已根据2011年内控测试结果完成2011年度公司内控报告的编制;

 (3)目前正在进行2012年上半年内控有效性测试,本轮内控测试侧重点为对新近完成整改的内控制度的进行穿行测试和执行有效性测试,及对执行控制缺陷项进行整改效果的补充测试,并将根据本轮测试结果对公司内控手册、内控矩阵进行更新。

 2、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未有持股30%以上股东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3、非公开发行

 201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考虑到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决定对原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发行底价为每股4.94元人民币,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38,000万股(含38,000万股)。目前,该事项仍有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通过。

 4、石岩基地三期

 2012年1月1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岩基地三期立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未来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LED电源、服务器电源、云计算系统(研发项目)等移动互联终端业务整体发展和产业优化的场地需要,公司决定在石岩生产基地启动三期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简称:石岩基地三期)。石岩基地三期计划建设标准化的电子厂房二栋、仓库一栋及配套宿舍一栋,建筑总面积约14.16万平方米,预计项目建设总投资约4.7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该项目的有关事项仍在进行中。

 5、石岩食堂二期

 2012年1月1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石岩食堂二期立项的议案。该项目旨在满足公司虽规模扩充带来的配套服务需求,该项目投资总额约2,900万元人民币,所需资金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截至目前,该项目的有关事项仍在进行中。

 6、长城研发办公综合大楼项目

 2010年12月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建设长城研发办公综合大楼项目进行立项,预计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9.6亿元人民币,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截至目前,该项目的有关事项仍在进行中。

 7、2012年3月12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根据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收益[2011]1186号)的规定,将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壹亿元人民币先行拨付本公司使用。

 8、为了借助富通香港的公司平台,发挥其现有股东的各方优势,指导合资公司未来的发展和规范各股东方的行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曾于2011年12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易通科技、EMC、富通香港、北京易通的合作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1-073《关于与易通科技、EMC、富通香港及北京易通签署有关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2012年4月13日, 公司收到了商务部颁发的就上述境外投资事项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1000201200113号)。鉴于目前上述合作仍有待其他有权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委、外管局等)的核准或备案,为保证各方合作的继续顺利推进,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与易通科技、EMC、富通香港及北京易通根据公司原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有关条款,就交割终止日期事宜签署了补充协议,将原《股份认购协议》中的交割终止日期重新确定为2012年7月31日,其他条款均维持不变。

 9、2011年12月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考虑到子公司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长城能源”)生产经营的配套需要,同意长城能源建设员工配套宿舍,总建筑面积约为2.2万平方米,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6900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的有关事项仍在进行中。

 10、冠捷科技

 (1)2012年1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冠捷科技通过其下属子公司MMD收购合营公司股份暨飞利浦部分电视业务的相关事宜。2012年2月21日,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批准子公司冠捷科技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MMD有条件向飞利浦收购合营公司70%的股份并订立有关的买卖协议、股东协议及相关文件,并同意合营公司(及/或其联营公司)在MMD收购完成后与飞利浦(及/或其联营公司)订立的系列日常持续交易及年度上限(包括《商标许可协议》、《第二级商标许可协议》、《知识产权协议》及附属协议、反向附属协议等。

 2012年4月1日,本次收购事项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收购事项完成。同时,于2012年4月1日,MMD、飞利浦、冠捷科技及合营公司就更改买卖协议若干条文订立补充协议,冠捷科技董事会认为补充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并不构成买卖协议条文的重大变动。

 (2)2012年3月,冠捷科技之子公司以人民币282,850,000元的价格购买一幅位于上海市土地的使用权。冠捷科技公司董事预计此项交易将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事项详见http://www.hkexnews.hk/index_c.htm中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1、上述1-4项证券投资为冠捷科技旗下所持有,其已按照其上市地要求及其内部规范制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并按其上市地要求履行了披露义务,其中500百万美金以下由其CEO签,500百万美金以上由其董事会确认。

 2、上述5-7项债券(XS0186317417,简称317417、XS0159496867简称496867、XS0433028254简称028254)均为长城香港旗下控股子公司柏怡国际所持有。2011年3月31日,子公司长城香港向柏怡国际的股东收购了共计其51%的股权,柏怡国际成为子公司长城香港的控股子公司。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2-028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20日以传真/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2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2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将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长城能源”,原名为长城易拓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纳入到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前后的公司利润表详细对比差异见附件《2011年1-3月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2011年度1-3月净利润差异调节表(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长城能源”)于2011年7月1日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纳入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长城能源100%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为此本公司将中电长城能源去年同期数据纳入合并及作相应调整。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2-029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4月2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经讨论,通过:

 1、2012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201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数据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的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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