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建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珊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910,687,749.24 | 917,347,546.08 | -0.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53,261,294.83 | 748,842,526.66 | 0.59% |
| 总股本(股) | 100,050,000.00 | 100,050,00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53 | 7.48 | 0.67%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121,994,245.27 | 112,839,514.57 | 8.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18,745.83 | 10,065,348.41 | -56.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200,193.99 | 276,378.47 | -9,218.0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5 | 0.00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10 | -6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10 | -6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8% | 1.34% | -0.7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5% | 1.20% | -0.6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3,409.3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9,60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4,435.67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509.82 | |
| 所得税影响额 | -50,958.52 | |
| 合计 | 278,158.03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672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丁守明 | 1,397,0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肖春香 | 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蔡荣云 | 425,3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65,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马喜军 | 347,122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建峰 | 31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胡娜 | 30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继光 | 300,893 | 人民币普通股 |
| 赵志红 | 270,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2012年1-3月 | 2011年1-3月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262,462.29 | 219,670.00 | 474.71% | 主要原因是出口货物免抵税额增多,导致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增多所致 |
| 销售费用 | 4,305,307.60 | 1,632,325.97 | 163.75% | 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工资、社保及房租费等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3,054,115.03 | -1,821,738.37 | -67.65% | 主要原因是收到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
| 营业利润 | 5,115,718.42 | 10,671,249.76 | -52.06% | 主要原因是原材料成本大幅上升及人工成本大幅上涨,从而使公司营业成本增长较大,营业成本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所致 |
| 利润总额 | 5,446,344.79 | 11,921,813.99 | -54.32% | 主要原因是营业利润下降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1,101,021.75 | 1,762,300.07 | -37.52% | 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
| 净利润 | 4,345,323.04 | 10,159,513.92 | -57.23% | 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18,745.83 | 10,065,348.41 | -56.10% | 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
| 少数股东损益 | -73,422.79 | 94,165.51 | -177.97% | 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深圳和而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和而泰智能控制国际有限公司一季度亏损所致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10 | -60.00% | 主要原因是净利润下降所致 |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单位:人民币元)
| 项 目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开发支出 | 13,973,164.44 | 10,129,106.03 | 37.95% | 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研发项目投入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1,827,411.43 | 722,357.44 | 152.98% | 主要原因是应付设备质保金增多所致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单位:人民币元)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股份限售承诺:(1)刘建伟、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其他股东;(3)作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刘建伟 | 1、股份限售承诺:(1)刘建伟、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作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刘建伟于2008年7月16日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2)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所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时,则本人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发行人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相关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授信、借款、承兑合同
(1)2011年5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11年圳中银高额协字第050050号《授信额度协议》。协议约定,该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循环使用,具体包括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贸易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资金业务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为人民币2,500万元。合同有效期间自2011年5月26日至2012年5月26日。依据该合同:
2012年1月17日,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高新区支行提出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向该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30张,票面总额7,443,221.70元,其中:期限由2012年1月17日至2012年7月17日的承兑汇票票面总额为7,343,605.2;期限由2012年1月17日至2012年4月17日的承兑汇票票面总额为99,616.5元。
(2)2011年7月11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合同编号为10201311051号《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约定,该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最高限额(含保证金)为可循环使用的人民币15,000万元;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不含保证金)为可循环使用的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的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为可循环使用的人民币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最高限额(含保证金)为可循环使用的人民币12,500万元、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不含保证金)为可循环使用的人民币10,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11年7月11日至2012年7月10日。依据该合同:
2012年2月24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金中环支行提出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向该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37张,票面总额6,359,455.51元,其中:期限自2012年2月24日至2012年8月24日的承兑汇票票面总额为5,181,816.44元;期限自2012年2月24日至2012年5月24日的承兑汇票票面总额为1,177,639.07元。
(3)2011年9月7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2011年侨字第0011278813号《授信协议》。协议约定,该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的循环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授信合同种类为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业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含网上承兑、ECDS)、国内信用证,全部业务种类均可相互调剂使用。本合同有效期为2011年9月8日至2012年9月8日。
依据此合同,2012年3月22日,本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南中路支行提出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向该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48张,票面总额11,812,478.18元。其中:期限由2012年3月22日至2012年9月22日的承兑汇票票面总额为10,943,349.18元;期限自2012年3月22日至2012年6月22日的承兑汇票票面总额为869,129.00元。
(4)2011年7月1日,本公司与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财务资助协议》,本公司向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人民币3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7月4日至2012年7月3日。
(5)2011年8月2日,本公司与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财务资助协议》,本公司向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3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8月4日至2012年8月3日。
(6)2011年9月20日,本公司与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签署《财务资助协议》,本公司向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4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9月22日至2012年9月21日。
2、其它合同
(1) 2010年9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签署《远期结汇/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总协议》(2009圳中银高资字008号)。协议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为我司提供一项或多项远期结汇/售汇或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根据此合同:
2012年2月15日,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申请出售远期外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同意办理该交易日为2012年2月22日、交割日期为2012年3月13日、交易金额为美元50万元、成交汇率为6.284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向本公司出具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
2012年2月15日,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申请出售远期外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同意办理该交易日为2012年2月27日、交割日期为2012年3月27日、交易金额为美元50万元、成交汇率为6.297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向本公司出具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
2012年2月28日,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申请出售远期外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同意办理该交易日为2012年2月28日、交割日期为2012年4月5日、交易金额为美元50万元、成交汇率为6.289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向本公司出具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
2012年2月28日,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申请出售远期外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同意办理该交易日为2012年3月6日、交割日期为2012年5月8日、交易金额为美元50万元、成交汇率为6.297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向本公司出具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
2012年3月8日,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申请出售远期外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同意办理该交易日为2012年3月8日、交割日期为2012年3月28日、交易金额为美元50万元、成交汇率为6.2985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向本公司出具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
2012年3月8日,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申请出售远期外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同意办理该交易日为2012年3月8日、交割日期为2012年5月14日、交易金额为美元50万元、成交汇率为6.3025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向本公司出具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
(2) 2012年1月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和而泰智能控制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土地置换协议书》。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项 目 | 2012年1-3月 | 2011年1-3月 | 增减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00,193.99 | 276,378.47 | -9,218.00%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同比减少,其次由于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65,994.60 | -23,881,247.51 | -35.66%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进固定资产同比减少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89,586.32 | 5,475,634.38 | -45.40%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50% |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 | 10.00% | ~~ | 40.00% |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246,432.26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在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下,公司凭借产品和技术的突出优势,使得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2、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成验收,产能未能有效释放;公司各子公司正处于投入期,业绩尚未体现;为了保持公司的技术领先地位,公司继续保持高额研发投入;受原材料市场价格不稳定等因素的影响,原材料采购周期加长,采购成本大幅上升;为了公司的后续发展,公司持续引进高端人才,使得人工成本大幅上涨;以上因素使得净利润水平受到一定影响。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2年02月09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基本情况、行业情况、LED照明公司发展情况、新工业园建设情况等,未提供书面或电子档等材料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2-011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朱方、陈宇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建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2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2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2-01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2年4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伟净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2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2-01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而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三)会议时间:2012年5月15日上午10:00
(四)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7日
(五)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7、审议《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9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12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会议上宣读《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2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D座10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 系 人:李晓华、龚爽
联系电话:(0755)26727188
联系传真:(0755)26727137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表
| 序号 |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弃权 | 反对 |
| 1 |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 |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 | 《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 4 |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5 | 《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
| 6 |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 | | |
| 7 |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 |
| 8 |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 9 | 《公司章程修正案》 | | | |
| 1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11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