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洪和良先生及财务总监刘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第一大股东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除法定承诺外,作出以下特别承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分期三年解除限售股份。 | 履行承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止,上述二家股东单位所持公司股份仍未办理解除限售。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635,575,980.10 | 636,493,899.27 | -0.1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212,560,139.76 | -1,221,938,078.40 | |
| 总股本(股) | 150,006,560.00 | 150,006,56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8.08 | -8.15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1,439,328.69 | 1,326,635.00 | 8.4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377,938.64 | 4,770,466.58 | 96.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27,263,789.62 | 140,971.56 | -232,248.8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2.18 | 0.0009 | -242,322.2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3 | 10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3 | 10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2年02月06日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自然人投资者 | 了解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大幅增加,系管理人划扣公司所得三星科健分红款327,706,213.28 元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大幅下降82.92%,系本期支付以前年度欠薪及支付辞退员工补偿金所致;
3、营业成本同比大幅下降38.31%,系投资性房地产装修费上年摊销完毕所致;
4、营业总成本同比大幅下降95.58%,系投资性房地产装修费上年摊销完毕本期费用减少及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后停止计息;
5、财务费用同比大幅下降103.10%,系公司被法院受理重整后停止计息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00%,系上期资产减值转回;
7、投资收益同比下降68.33%,系三星科健净利润同比下降所致;
8、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100%,系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后停止计算诉讼利息所致;
9、净利润同比增加96.58%,系公司被法院受理重整后停止计息成本费用减少所致;
10、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大幅增加,系本期现金收入增加及管理人拨付以前年度职工欠薪及辞退员工补偿金;
1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大幅增加,系管理人划扣公司所得三星科健分红款;
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7,706,213.28 元,系本期公司收到三星科健2006-2010年度部分分红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详见2012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重整工作, 目前,债权申报及审核确认工作已经完成,重整计划草案已制订完毕并即将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公司将通过重整解决债务危机,在完成债务重组的基础上,引入有实力的重组方,注入优质资产,以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实现公司良性发展。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进展情况:
公司自2011年10月进入重整程序,并将在完成债务重组的基础上进行资产重组,鉴于此,公司现阶段主要注重与未来重组方的内控工作衔接问题,未能按照《内控实施工作方案》完成后续工作,需待重组工作结束后继续进行。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于2012年3月20日进行了披露。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13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柳州佳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1,096,97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柳州瑞恒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牛雅萱 | 946,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许慧玲 | 855,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高珂若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俊卿 | 754,882 | 人民币普通股 |
| 许传安 | 56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黄玉兰 | 540,283 | 人民币普通股 |
| 曾卫 | 52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00.00 | 无形资产处置收入 |
| 合计 | 300.00 | -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ST 科健 公告编号:KJ2012-26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予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予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ST科健 公告编号:KJ2012-28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破产重整期间,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11年10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1年10月17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
本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经于2011年12月16日上午在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公告》(公告编号:KJ2011-46号)。
经深圳中院决定,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中科健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深圳中院决定同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就中科健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召开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KJ2012-19)、《关于召开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KJ2012-20)和《关于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KJ2012-21)。
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如果中科健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中科健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