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4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15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2.7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4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2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4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五、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33—7785585
传真电话:0533-7788998 咨询联系人:孙文荣、姚延磊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