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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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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股份”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水泥制品和石棉水泥制品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定价的市盈率水平(或其他估值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或其他估值指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要量为26,306.30万元。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实际资金需要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未规划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3、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根据股票发行申请会后事项监管规程,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需要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重要提示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62号文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代码为00267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不超过2,3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其中网下发行数量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19.83%,即468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4月11日(T-5日)至2012年4月13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2年4月18日),参与申购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012年4月13日(T-3日)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称及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8、当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结束后,如果网下资金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的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最低申购数量和最小变动单位均为78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78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68万股。摇号采用以每78万股为1个号进行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共摇出6个中签号码,每个中签号码获配78万股。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468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468万股,申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9、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缴纳申购款,将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1、回拨安排: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可以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不足的,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如发生回拨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回拨方案及具体安排。

12、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2年4月20日(T+2日)刊登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结果、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报价情况、投价报告的估值区间及可比公司情况。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4、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4月10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7日前 将发行准备情况及相关公告文件与监管部门沟通;获取发行批文、证券代码
T-72012年4月9日

(周一)

准备公告文件
T-62012年4月10日

(周二)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
T-52012年4月11日

(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深圳)
T-42012年4月12日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上海)
T-32012年4月13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5:00时)

T-22012年4月16日

(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2012年4月17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2012年4月18日

(周三)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2012年4月19日

(周四)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22012年4月20日

(周五)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2012年4月23日

(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的具体安排

太平洋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4月11日(T-5日,周三)至2012年4月13日(T-3日,周五),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推介时间推介地点地址
2012年4月11日

(T-5日,周三)

9:30-11:30深圳市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 香格里拉II厅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
2012年4月12日

(T-4日,周四)

9:30-11:30上海市香格里拉大酒店 浦江楼开封厅上海市富城路33号
2012年4月13日

(T-3日,周五)

9:30-11:30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西安厅北京市金融街11号

注: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12年4月11日(T-5日,周三)至2012年4月13日(T-3日,周五)每日9:30~15:00。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由其所属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代其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配售对象应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以申报3档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一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78万股,且申报数量超过78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78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之和不得超过468万股。

配售对象提交申报数量及申报价格时应注意: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3档申报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若P>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申购;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4月13日(T-3日,周五)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申报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468万股以上或者任一报价数量不符合78万股最低数量要求的申报数量。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长杰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

联系电话:0533-4291123

联系人:张宇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超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联系电话:010-88321632

联系人: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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