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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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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2-0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硅业公司)3000吨/年生产线于2011年11月停产实施技改,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提出了借款申请。为确保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董事会同意向其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借款年利率8%,借款期限2年,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可根据资金情况提前还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2-0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3月30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2-1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2日

●会议召开地点:乐山市嘉州宾馆三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时,会议地点为乐山市嘉州宾馆三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1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1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2年度基建、技改计划(一)的议案
11关于修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制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制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关于制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其中:议案1、议案3-10经公司2012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14经公司2011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5经公司201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6经公司201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1年12月24日、2012年3月1日、3月10日、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要求,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12年4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12年4月18日-4月19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俊 曾跃驰

电话:0833-2445800 0833-2445850

传真:0833-2445800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法人股股东单位名称及盖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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