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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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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2-00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8日收到股东龚虹嘉先生的通知,龚虹嘉先生于2012年2月27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7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1.90%,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0.47%。同时,龚虹嘉先生于2011年8月18日已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4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

3.39%,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0.84%。本次减持后,龚虹嘉先生合计减持了本公司股份13,1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5.28%,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1.31%。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
龚虹嘉合计持有股份23955000023.96%23485000023.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98875005.99%551875005.52%
有限售条件股份17966250017.97%17966250017.9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

间期间

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龚虹嘉大宗交易2011-8-1841.838,400,0000.84%
2012-2-2741.504,700,0000.47%

龚虹嘉先生减持本公司部分股份是为改善目前股东持股比例。本次减持后,龚虹嘉先生持有本公司23,48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23.49%,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规定。

2、本公司将敦促龚虹嘉先生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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