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25,0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2月9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500,000股,并于2010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0,000,000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93,500,000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3,5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7,500,000股,其中外资持股53,000,000股,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4,500,000股。
公司上市至今未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司股东同时做出以下承诺:
公司股东敦化市东易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其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以上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2月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个。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 1 | 敦化市东易投资有限公司 | 450 | 112.5 |
| 合 计 | 450 | 112.5 |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科冕木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2、科冕木业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科冕木业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同意科冕木业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
特此公告。
大连科冕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