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有关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12年2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