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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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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新野纺织 公告编号:2012-001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2月15日发出通知,(详见2011年12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场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2,43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519,758,400股的35.1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2年贷款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82,437,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决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刘兰玉、郑萍两位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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