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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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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1-050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2、召开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上午9:30;

 3、召开地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贵权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名,代表股份数为590,308,031股,占公司总股本680,161,768股的86.7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90,308,0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Pedro Ferraz Aidar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590,308,03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Pedro Ferraz Aidar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

 三、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许丽华、莫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1-051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2 年 1 月 4 日开市时起停牌,预计于2012年1月5日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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