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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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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1-42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8日下午在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朱新宏、谭华森、李永明、张天亮、宋炳新、钟鹏翼、王继中。独立董事曹叠云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钟鹏翼代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董事李晓晨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谭华森代为行使董事职权。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宏先生主持,经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深长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11年11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以竞拍方式取得成都市锦江区攀成钢片区3号地块(二类住宅用地,用地面积37633.37平方米,楼面地价5740元/平方米,成交总价64804.6万元)。

 根据成都市国土局在该地块拍卖招标文件上的要求,中标单位须在拍卖地块所在区域注册成立新公司(要求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方可进行该地块开发。为使该项目尽快进入开发程序,公司同意成都公司在成都市锦江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在攀成钢片区3号地块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聘一名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的力量,公司拟增聘一名证券事务代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同意增聘陈颖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颖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秘资格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董秘资格证书。

 附:陈颖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陈颖个人简历

 陈颖,女,198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在职硕士研究生。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就读于长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学士学位;2005年10月至2007年10月,就读长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获在职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2004年7月至2007年10月,就职于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办公室秘书;2007年10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证券事务助理。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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