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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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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1-036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截至2011年6月22日收盘,持有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1,以下简称“三一重工”)流通A股12,60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166%,初始投资成本为63.73万元,该股票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一、交易概述

 该交易事项于2010年9月28日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在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择机处置兴华公司持有的三一重工股票。

 2011年6月23日开盘至2011年6月27日收盘,兴华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三一重工股份1,000,000股,出售均价为17.742元/股,累计出售数额占三一重工股份总额的0.013%。

 2011年9月28日开盘至2011年9月30日收盘,兴华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三一重工股份867,746股,出售均价为14.934元/股,累计出售数额占三一重工股份总额的0.011%。

 2011年12月23日开盘至2011年12月28日收盘,兴华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三一重工股份2,732,254股,出售均价为12.128元/股,累计出售数额占三一重工股份总额的0.036%。

 减持后,兴华公司尚持有三一重工股份800万股,占三一重工股份总额的0.105%,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二、对公司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兴华公司从2011年6月23日至2011年12月28日期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占三一重工总股本0.061%的股票,扣除成本和相关交易税费后获得的投资收益为6,340.76万元,预计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净利润为4,755.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9.62%。

 三、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集中资源发展公司主业,从而提高公司整体资产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决定对目前持有的三一重工股票处置的时机与数量。本次出售三一重工股票所获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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