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1-04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08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9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1-04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募资金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1月7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联合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邓锦明共计出资60,000万元共同设立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半导体”)。
国星半导体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1年8月9日发布了关于国星半导体签订首期20台金属有机物化学气相沉积系统(即MOCVD)的设备采购合同,及取得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LED外延芯片项目优惠政策的复函”的相关情况的编号为2011-021号的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下发的编号为南府函(2011)30号的“关于LED外延芯片项目优惠政策的复函”中的设备补贴政策,给予国星半导体购买的MOCVD及相应芯片制造设备每台最高1,000万元人民币的补贴。在国星半导体签订购机合同并支付定金或出具L/C后,国星半导体向南海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政府在核实后拨付相应机台补贴款的30%,余下70%补贴款在购买的设备到厂后,国星半导体向南海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政府在核实后拨付。
根据南海区人民政府的补贴政策,国星半导体于2011年12月27日收到首期金属有机物化学气相沉积系统(即MOCVD)设备20台的相应补贴款的30%即人民币6,000万元。
上述补贴款项国星半导体将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布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9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1-04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于 2011 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年12月29日上午09:30 在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8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4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5人,代表公司股份127,155,67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9.1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垚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李侠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7,155,679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1 关于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羊城”)已为公司服务了5年,时间较长,为了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经与立信羊城协商,公司决定解聘原201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羊城,拟重新聘任201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羊城对该解聘事项无异议,公司对立信羊城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解聘原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羊城,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7,155,679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聘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27,155,679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李侠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