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1-03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22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1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华丽萍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郭泽义先生代为表决,并行使权利。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成立沙井分公司的议案》。由于深圳分公司现有生产线生产能力和厂房面积接近饱和,为扩大生产规模,公司拟在深圳市宝安区另租厂房建立生产线,设立沙井分公司。沙井分公司拟租厂房地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同富裕工业区恒明珠科技工业园,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为:光电元器件及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销售;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销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光电传输集成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光电传输集成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建设地点由洛阳现有厂区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同富裕工业区恒明珠科技工业园(租赁场地)。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光电传输集成发开及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1-039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项目光电传输集成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部分实施内容地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52号文核准,于2007年11月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6.19元/股,共募集资金485,7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用18,893,730 元和其余发行费用4,492,995.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2,313,274.53元。
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建设电连接器产业化项目、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光电传输集成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射频同轴连接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工业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和电机断路器产业化项目六个项目,其中电连接器产业化项目、线缆总成产业化项目、光电传输集成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射频同轴连接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在洛阳建设,工业连接器产业化项目和电机断路器产业化项目在沈阳建设。光电传输集成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总投资7741万元(其中建设总投资6500万元,流动资金1241万元),经公司200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光电传输集成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部分生产线建设地点由洛阳变更为深圳,由深圳分公司具体负责建设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共和村新和大道沙一北方永发科技园第5栋楼(租赁场地)。
201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光电传输集成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地点变更的议案》,拟继续将该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约1000万元的生产线投资)安排在深圳,并由新设立的沙井分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实施地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同富裕工业区恒明珠科技工业园第13栋(租赁场地)。
二、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公司主要的光器件客户集中在深圳地区,由于3G项目的全面铺开,公司光器件产品的订货量大增,深圳分公司生产线产能尚不能满足需求。考虑到光电传输集成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产品市场订货及行业情况,经过充分论证,拟继续将该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安排在深圳,并由沙井分公司具体负责生产经营。
三、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仅能够节约运输费用,更能贴近客户,实现快速反应,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从而赢得更多的订单,有利于该项目顺利实现达产目标。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中航光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内容的实施地点,未改变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且有利于该项目顺利实现达产目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中航光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地点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1-04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11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的议案》,《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情况报告》已于2011年9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根据整改计划,公司拟于2011年第四季度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2011年12月23日,公司按照自查及整改计划与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当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时, 由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表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1-041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聘请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原委派徐峰先生和温俊峰先生为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本公司在2011年12月29日收到保荐机构发来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温俊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委派吴九飞先生接替温俊峰先生继续履行对本公司的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负责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徐峰先生和吴九飞先生。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吴九飞先生简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总监,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5年开始在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作为主要项目人员先后参与并完成了莱宝高科、中航光电、蓝科高新等首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