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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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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临2011-027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30日9:00;

 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5号楼公司武汉业务中心1楼4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木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计9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 597,077,30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84%。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共8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347,608,0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17%;B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共8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249,469,3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6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同意华新湘钢公司为华湘环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94,837,01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62%。其中,A股同意347,608,006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同意247,229,009股、弃权2,240,292股、反对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波、韩菁

 3、结论性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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