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且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品种:股票、简称:新大洲A、代码:000571)已于2011年11月7日起开始停牌。2011年11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32号),并于2011年11月17日、11月24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33号、临2011-034号)。
一、工作进展及停牌期间安排
本次重组的交易结构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方式持有本公司的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通过增资方式持有本公司的子公司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的股权。相关具体交易方案待对上述两目标公司审计、资产评估后确定。
我公司股票停牌后,交易双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枣矿集团组成尽职调查工作组现场开展调查,于2011年11月18日完成现场调查工作,并按照山东省国资委的要求于11月29日上报了相关报告文件。目前正在等待山东省国资委投资行为审批及确定审计评估机构。
我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周公告一次上述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二、必要风险提示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