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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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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1-063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30日上午9:30在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传化集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名,所持(代理)股份214,866,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4.0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本次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应天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杭州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后化学品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0,000.00元变更为216,000,00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214,866,0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方怀宇、林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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