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证券代码:002211 公告编号:2011-044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1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德洪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文本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30日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证券代码:002211 公告编号:2011-045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关于补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1年11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有:一车间代表6人,二车间代表14人,行政管理部门代表8人。与会代表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选举韩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任期至2013年2月15日)。
监事变更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2011年11月30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韩伟先生,中国国籍,32岁,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江苏绿杨电子仪器集团有限公司。韩伟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韩伟先生从2007年起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销售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