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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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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1-032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1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30日上午在福建省龙岩市陵园路81号本公司会议室举行,董事吴京荣先生主持本次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56,130,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由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张宝发、吴烈豪律师见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荐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周苏华先生、吴京荣先生、黄炜先生、黄国典先生、陈泽民先生、余莲凤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黄建忠先生、沈维涛先生、朱炎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
代表股份数比例%代表股份数比例%代表股份数比例%
56,130,98056,130,980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荐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章瑞乾先生、曾丽珊女士为股东代表出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
代表股份数比例%代表股份数比例%代表股份数比例%
56,130,98056,130,980100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张宝发、吴烈豪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1-033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1月30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本公司会议室举行,董事会于2011年11月19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吴京荣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周苏华委托董事吴京荣、独立董事朱炎生委托独立董事沈维涛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9人,董事:周苏华先生、吴京荣先生、黄炜先生、黄国典先生、余莲凤女士、陈泽民先生;独立董事:黄建忠先生、沈维涛先生、朱炎生先生。本届董事会任期为2011年11月30日至2014年11月29日。

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表决,以赞同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推选周苏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为2011年11月30日至2014年11月29日。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周苏华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吴京荣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任期为2011年11月30日至2014年11月29日。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周苏华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黄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2011年11月30日至2014年11月29日。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周苏华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陈培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为2011年11月30日至2014年11月29日。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黄炜先生提名,同意聘任以下高管人员: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余莲凤;副总经理张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郭俊;副总经理罗如生;副总经理修海明;副总经理陈贵福;副总经理王焕章;副总经理吴岚如;副总经理熊越;副总经理潘仁湖;机械总工程师林国鑫。

上述人员任期为2011年11月30日至2014年11月29日。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培敏女士提名,同意聘任陈健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期为2011年11月30日至2014年11月29日。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周苏华先生、吴京荣先生、黄炜先生、黄建忠先生、

沈维涛先生组成,其中周苏华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2、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黄建忠、朱炎生、陈泽民先生组成,其中黄建忠先生

为该委员会主任。

3、审计委员会由董事沈维涛先生、黄建忠先生、黄国典先生组成,其中沈

维涛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朱炎生先生、沈维涛先生、余莲凤女士组成,

其中朱炎生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临时公告2011-035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30日

附件一: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独立意见

1、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管人员议案:吴京荣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黄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余莲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原先生、王焕章先生、罗如生先生、陈贵福先生、熊越先生、修海明先生、潘仁湖先生、吴岚如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郭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林国鑫先生为公司机械总工程师;陈培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

2、经审阅上述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没有发现他们存在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了解,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具备履行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如下担保事项:1、为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担保期限均为壹年。2、为控股子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申请人民币9,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

我们认为:该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也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担保合法。

独立董事:黄建忠、沈维涛、朱炎生

2011年11月30日

附件二 个人简历

周苏华先生:1959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厦门八一经济发展公司董事长、福建省东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京荣先生:196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院讲师、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品贸易办公室正团职参谋、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获得“中国环保产业卓越贡献奖”。现任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

黄炜先生:1963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龙岩空气净化设备厂厂长助理、福建龙净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福建龙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获得国际电除尘协会“国际名人奖”。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余莲凤女士:1973年5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厦门新纪元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主任会计、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张原先生:副总经理,1964年11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曾任福建龙净企业集团营销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俊先生:195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龙岩空气净化设备厂研究所副所长,福建龙净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届监事会监事,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电气总工程师。

王焕章先生:1961年10月,中专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电除尘厂厂长、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罗如生先生:副总经理,1966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贵福先生:副总经理,196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师。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岚如女士:副总经理,1971年7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国鑫先生:194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龙岩空气净化设备厂本体研究所所长、福建龙净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副总工程师。2000年被批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机械总工程师。

修海明先生:196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部长、市场部部长、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培敏女士:董事会秘书,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曾任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熊越先生,1965年10月出生,厦门大学历史系硕士学位,曾任九州集团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厦门基地筹建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仁湖先生,1963年7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博士,曾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气力输送事业部部长,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厦门龙净环保物料输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健辉先生,男,1964年4月,大专,曾任福建龙净企业集团证券办主任,现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证办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济师。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临 2011-03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1月30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于2011年11月19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张岩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为3人,监事:张岩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章瑞乾先生、曾丽珊女士,本届监事会任期为2011年11月30日至2014年11月29日。

本次监事会参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张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1-035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93.33%股权)、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98.19%股权)。

※ 本次担保数额:17,500.00万元。

※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数额为25,38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8%,其中(1)对其他法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2)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为25,389.50万元。

※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 单位: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11年1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布局,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授信期限均为壹年;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申请人民币9,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上述综合授信具体起始日以实际贷款合同日期为准,公司同意其向银行申请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董事会授权黄炜总经理签署本次担保项目的相关文件及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毅;

注册资本:7,500万元;

经营范围:电除尘器、袋除尘器及其成套设备、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设备、零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改造;起重运输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风机、通用机械、环保成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改造、安装与技术咨询、服务;新型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纺织品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4,339.18万元、负债总额30,519.86万元、净资产23,819.3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4,887.81万元、实现净利润5,967.20万元;

(二)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珞瑜路 716 号华乐商务中心;法定代表人:黄炜;注册资本:13,000 万元;经营范围: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水污染防治设备、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粉炭综合利用设备、环保监测仪器、仪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公司;

截止 2010年 12月 30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5,346.81 万元、负债总额 28,131.30 万元、净资产 17,215.5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2,086.06 万元、实现净利润 718.74 万元。

三、担保内容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为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均为壹年;为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申请人民币9,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需要,同意为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申请人民币9,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次担保行为不属于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规定的需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其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42,88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2%,其中(1)对其他法人公司担保数量为0万元。(2)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数量为42,889.50万元。

2、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龙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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