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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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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要提示

 1、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厦华电子”、“公司”、“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文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同时需要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相关要约收购义务。

 3、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四名,分别为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映光电”)、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映视讯”)、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福建华显”)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建发集团”)。其中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中华映管”),建发集团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厦门华侨企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厦华企业”)的控股股东。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为152,380,950股,其中向华映光电发行79,365,079股、向华映视讯发行9,523,809股、向福建华显发行15,873,015股、向建发集团发行47,619,047股。在本次发行前,因公司派息、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发行总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11月15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4747元/股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4.9273元/股)。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6.30元/股。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6、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万元,其中华映光电以对本公司的委托贷款30,000万元和无息借款20,000万元认购股份,华映视讯以对本公司的委托贷款6000万元认购股份,福建华显以对本公司的委托贷款10,000万元认购股份,建发集团以对本公司的无息借款10,000万元和现金20,000万元认购股份。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时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释 义

 在本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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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技术革新提升彩电产业附加值,不断为电视产业创造新的发展空间

 2004年以来,电视技术创新呈加快趋势,技术进步逐渐成为产品结构设计和消费升级的主要驱动力,全球彩电行业正处于以液晶电视为主的平板电视逐渐加速替代传统CRT电视的发展过程中。同时全球范围内数字电视取代模拟电视成为必然趋势,各主要国家都制定了在2015年前停止模拟电视广播的时间表,未来5年数字电视市场存在巨大需求,彩电发展迎来大好时机。

 未来几年,全球电视行业的更新换代及技术进步仍将继续为电视产业创造巨大的发展空间。显示技术方面,LED背光技术2009年已经导入市场,2011年预计渗透率就将超过50%。新型显示技术(如OLED技术)开始出现;应用技术方面,带有互联网功能的数字电视一体机将在未来几年成为消费者重要需求之一;智能电视也正在成为市场热点。此外,3D电视已进入市场,目前该种类型电视正处于市场推广阶段,出货量持续增长。技术的创新和普及推动了整个彩电行业的升级,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电视机将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消费电子用品,而是集计算机、通信、网络、嵌入式软件、平板显示、数字家庭、传感网、甚至云计算、电子支付等崭新技术的家庭文化信息中心,将继续为电视厂商带来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技术的革新带来彩电技术附加价值的提升,未来多功能电视的前景广阔。云端计算与家庭数字互联网络也成为下一个电视市场发展的主流,厦华电子必须积极进行相关关键技术与材料布局,以满足战略客户之未来需求,达成创造技术与成本的竞争力之目标,客观上对厦华电子自身资金实力和战略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

 2、ODM(研发型代工)迎来新契机

 在规模经济与专业分工的大趋势下,国际大品牌电视商为控制成本,逐步提高产品委外代工比例,将产品转交给具备成本竞争力的生产商来生产,本身则专注在品牌经营,这给以ODM为主的公司带来很大的发展机遇。厦华电子在发展ODM业务与品牌营销的基础上,大力培育优质客户群,逐步确立了DMS经营模式(即 Designer,Manufacturer & Servicer),战略聚焦电视设计、制造与整合服务,为客户提供全面系统解决方案,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创造高附加值产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而为股东创造更高的收益。

 DisplaySearch针对全球前15大主要品牌调查,2012年寄望全球景气复苏带动需求回温,预计前15大厂商明年出货量目标将比2011年增长13%以上,主要品牌出货量预计在2.11亿台以上。主要品牌商出货量的恢复和增长,必然将带动ODM生产商销售和业绩的增长。

 3、公司长期处于负资产状况下,资产负债结构严重不合理,不利于业务进一步增长

 华映视讯成为控股股东后,公司积极引进、消化并实施台湾电子制造业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运用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以加强对研发、采购与制造的流程管理,并适时调整业务发展方向,使得公司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实现出口逆势成长,200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年增长17.07%,2010年增长3.23%。实现连续两年的主营业务盈利。但是,由于前期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导致公司2006-2008年产生巨额亏损,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64,083.12

 万元,但净资产为-87,987.17万元,处于高负债环境运行,资产负债结构严重不合理,银行融资空间较小,营运资金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关联方提供的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进而导致公司的经营战略趋于保守,既不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增长,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的独立性。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1、彻底解决公司负资产运行问题,使公司财务困境得到实质性改善

 公司目前处于净资产为负值、资产负债率高位运行的状况,营运资金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已高达153.6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仅分别为0.6和0.5,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均远低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实施后,将彻底扭转公司的负资产状况,使公司净资产转正,大大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

 2、增强公司实力,提升公司接单能力

 在客户的供应商评价体系中,厦华的负资产问题一直是竞争的短板,解决负资产问题后,厦华的接单能力将大大增强,有利于争取更多的优质客户;同时,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将占据更加积极主动的位置,可赢得更多优势资源保障以及优惠条件;此外,在申报政府高科技项目方面,厦华也将获得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政策扶持、优惠待遇等。可以说,解决负资产问题,将为厦华的经营带来倍增效应,使公司业绩有望迎来较大成长。

 3、减少关联交易,提高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后,华映光电、福建华显、华映视讯及建发集团等关联方对公司的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转为股权,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有利于保持公司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公司解决财务困难、进一步做强做大主营业务的重要措施之一。非公开发行将彻底改善公司的财务困境,既完全扭转了公司长期所处的负资产状况,又为公司带来营运资金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抓住彩电行业技术更新换代以及海西区域政策扶持所带来的快速发展机遇,集中优势资源不断开拓新客户,大力发展ODM业务,使公司保持稳健、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四名,分别为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与建发集团。其中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华映管,建发集团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厦华企业的控股股东。有关发行对象的具体情况参见“第二章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上述四名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分别为:华映光电拟以其持有的对公司委托贷款 30,000万元和无息借款20,000万元认购79,365,079股;华映视讯拟以其持有的对公司委托贷款6,000万元认购9,523,809股;福建华显以其持有的对公司委托贷款10,000万元认购15,873,015股。建发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对公司的无息借款10,000万元和现20,000万元认购47,619,047股。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11月15日。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4747元/股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4.9273元/股)。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6.30元/股。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为152,380,950股,其中向华映光电发行79,365,079股、向华映视讯发行9,523,809股、向福建华显发行15,873,015股、向建发集团发行47,619,047股。在本次发行前,因公司派息、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发行总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五)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和建发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六)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万元,其中包括华映光电用于认购的委托贷款金额30,000万元和无息借款金额20,000万元;华映视讯用于认购的委托贷款金额6000万元;福建华显用于认购的委托贷款金额10,000万元;建发集团用于认购的无息借款金额10,000万元,上述以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认购的部分在发行时不直接募集现金。扣除上述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现金金额为20,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四名,分别为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与建发集团。其中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华映管,建发集团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厦华企业的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华映视讯、厦华企业及其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为152,380,950股,其中向华映光电发行79,365,079股、向华映视讯发行9,523,809股、向福建华显发行15,873,015股、向建发集团发行47,619,047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通过华映视讯间接持有本公司100,121,068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中华映管通过华映视讯、华映光电、福建华显合计间接持有204,882,97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达到39.16%,中华映管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2011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尚需下列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华映科技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中国证监会对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

 (四)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

 第二章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概况

 (一)华映光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盛昌

 注册资本:232,552.61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01月11日

 经营范围:平板显示产品及其相关零部件的批发(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内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2、公司与华映光电之间的股权关系

 ■

 3、近三年的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经营成果

 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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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经审计)

 (1)2010年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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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0年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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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0年简要现金流量表

 

 

 

 

 

 

 

 

 

 

 

 

 

 

 

 

 

 

 

 

 

 

 

 

 

 

 

 

 

 

 

 

 

 

 

 

 

 

 

 

 

 

 

 

 

 

 

 

 

 

 

 

 

 

 

 

 

 

 

 

 

 

 

 

 

 

 

 

 

 

 

 

 

 

 

 

 

 

 

 

 

 

 

简称含义
厦华电子、公司、本公司、发行人、ST厦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厦华电子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和建发集团合计发行152,380,95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本预案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和建发集团合计发行152,380,95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华映光电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华显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华映视讯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中华映管、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建发集团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厦华企业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
平板电视以液晶(LCD)、等离子(PDP)、有机发光显示(OLED)等平板器件为显示屏的一类电视,统称平板电视(Flat panel TV)
CRTCRT(Cathode Ray Tube)显示器是一种使用阴极射线管的显示器
LED背光LED 背光是指用LED(发光二极管)来作为液晶显示屏的背光源。和传统的冷阴极管背光源相比,LED背光源具有环保节能、轻薄、响应速度快、对比度高、色域扩展等优点。(低功耗、低发热量、亮度高、寿命长等特点)
OLED有机发光显示(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splay)是一种将电能直接转换为光能的有机发光器件,按驱动方式不同可分为被动式(PMOLED)和主动式(AMOLED)。OLED具有分辨率高、响应速度快、超轻薄、耐低温、色彩丰富、耗电量少,可实现柔性显示等优点。
3D 电视三维立体显示电视的简称,目前比较成熟、开始推广的主要是主动快门式眼镜和被动偏振眼镜技术,未来会向无需眼镜的裸视技术发展
ODMODM(即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意为“自主设计制造”,结构、外观、工艺均由生产商自主开发,由客户选择下单后进行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协议、协议与认购对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定价基准日第六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0年2009年2008年
总资产390,636.18307,206.46305,246.38
所有者权益168,611.35164,424.80145,230.52
净利润4,186.55-46,802.24-84,146.46

 

 

 

 

 

 

 

 

 

 

 

 

 

 

 

 

 

 

 

 

 

 

 

 

 

 

 

 

 

 

 

项目201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90,636.18
其中:流动资产281,766.04
负债总额222,024.83
其中:流动负债222,024.83
所有者权益总额168,611.3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6,564.20

 

 

 

 

 

 

 

 

 

 

 

 

 

 

 

 

 

 

 

 

 

 

 

项目2010年
营业收入246,586.54
营业利润3,946.04
利润总额4,262.67
净利润4,186.55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下转A32版)

 (上接A31版)

单位:万元

(二)华映视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分区江兴东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许翼材

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1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平板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液晶电视及液晶显示屏模组制造、维修与销售;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提供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内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2、公司与华映视讯之间的股权关系

公司与华映视讯之间的股权关系见上文“(一)华映光电”之“2、公司与华映光电之间的股权关系”。

3、近三年的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经营成果

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4、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经审计)

(1)2010年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2010年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3)2010年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福建华显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福州马尾科技园区77号地

法定代表人:唐远生

注册资本: 30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04年2月16日

经营范围: 从事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屏、模组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销售限于自产产品)(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内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2、公司与福建华显之间的股权关系

公司与福建华显之间的股权关系见上文“(一)华映光电”之“2、公司与华映光电之间的股权关系”。

3、近三年的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经营成果

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4、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经审计)

(1)2010年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2010年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3)2010年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四)建发集团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52号海滨大厦六楼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52号海滨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王宪榕

注册资金:32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6日

经营范围: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从事国(境)内外投资;3、房地产开发与经营;4、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不含互联网业及计算机信息集成。(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内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2、公司与建发集团之间的股权关系

3、近三年的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4、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经审计)

(1)2010年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2010年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3)2010年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以及诉讼等情况

华映光电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华映视讯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福建华显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建发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及其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建发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厦华电子与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和厦华电子具有关联关系,其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华映管。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厦华电子与中华映管以及中华映管所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主要包括厦华电子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彩电显像管、液晶显示屏)、销售商品、接受贷款担保、接受无息贷款、接受委托贷款以及支付接受委托贷款利息等资金往来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原材料

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9月份,厦华电子向中华映管以及中华映管所控制的其他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56,119.85万元、12,405.80万元和11,689.37万元,占同期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15.63%、4.51%和9.53%。此项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定价原则,且占比较小,未构成公司对关联方采购的依赖。

(2)销售货物

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9月份,厦华电子向中华映管以及中华映管所控制的其他关联方销售货物金额分别为2,777.60万元、15,393.95万元和4,933.76万元,占同期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0.66%、3.59%和2.18%。此项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定价原则,且关联销售占比较小,未构成公司对关联方销售的依赖。

(3)接受担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华映视讯为厦华电子贷款人民币22,000万元提供贷款担保,承担62%的担保责任;华映光电为厦华电子贸易融资贷款人民币770.83万元和美元3,007.15万元提供贷款担保,承担62%的担保责任。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华映光电和建发集团共同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之贷款人民币190,000,000.00元提供担保,华映光电和建发集团共同为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贸易融资贷款87,724,361.18美元提供贷款担保。

截至2011年09 月30日止,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中信银行贸易融资贷款7,342,365美元提供贷款担保;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之贷款人民币190,000,000.00元提供担保;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贸易融资贷款112,364,517美元提供贷款担保;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交通银行厦门分行之贸易融资贷款5,822,278美元提供担保。

(4)接受无息贷款

2009年2月23日厦华电子与华映光电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华映光电向厦华电子提供无息借款2亿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该借款已于2011年2月到期,并签订借款展期协议书,将借款期限展延至2012年2月22日。

(5)接受委托贷款并支付委托贷款利息

2009年,华映视讯、华映光电和福建华显向厦华电子提供委托贷款合计金额46,000万元,厦华电子在2009年至2011年第三季度期间,向上述委托贷款方支付利息合计为10,035.16万元。截至2011年9月30日,委托贷款余额合计仍为46,000万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厦华电子与建发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建发集团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厦门华侨企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厦华电子与建发集团以及建发集团所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主要包括厦华电子向建发集团所控制的其他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租赁房屋、接受贷款担保、接受无息贷款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原材料

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9月份,厦华电子向建发集团所控制的其他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1,489.93万元、1,338.77万元和567.80万元,占同期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0.42%、0.48%和0.46%。此项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定价原则,且关联采购金额均很小,占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均低于1%,未构成公司对关联方采购的依赖。

(2)接受劳务

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9月份,厦华电子接受建发集团所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的代开证资金、代理仓储运输货物、代购机票等各项劳务,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定价原则,且关联交易金额均较小,未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3)租赁房屋

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9月份,厦华电子向建发集团所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租赁部分房屋,各期确认的租赁费分别为1,075.45万元、999.55万元和624.26万元。此项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定价原则,且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未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4)接受担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建发集团为厦华电子贷款人民币22,000. 00万元提供贷款担保,承担38%的担保责任;建发集团为厦华电子贸易融资贷款人民币770.83万元和美元3,007.15万元提供贷款担保,承担38%的担保责任;建发集团为公司贷款6,000万美元提供担保。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建发集团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之贷款人民币11,000万元提供担保;华映光电和建发集团共同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之贷款人民币19,000万元提供担保;华映光电和建发集团共同为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贸易融资贷款87,724,361.18美元提供贷款担保。

截至2011年9月30日,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之贷款人民币190,000,000.00元提供担保;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贸易融资贷款112,364,517美元提供贷款担保。

(5)接受无息贷款

2009年2月23日厦华电子与建发集团签署《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建发集团向厦华电子提供无息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该借款已于2011年2月到期,已签订展期协议,展期至2012年2月22日。

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除此之外,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第三章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一、与华映光电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发行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认购人: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2011年11月14日

2、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限售期、支付方式

认购价格: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11月15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为5.4747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30元/股。

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认购数量:乙方以对甲方的30,000万元委托贷款和20,000万元无息借款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79,365,079股。其中认购股份的数量以认购的总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认,若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为非整数(不足1股整数时),则认购股份数量取整。

如果甲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则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限售期:乙方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即乙方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支付方式:乙方支付股款后,甲方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向乙方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认购确认通知应当载明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认购确认通知送达乙方,视为乙方支付了认购股份对价。甲方应当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办理乙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权登记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配合办理。

3、协议的生效条件

(1)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2)乙方内部权力机关通过决议,批准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

(3)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本次发行,以及同意豁免有关收购要约事项。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并同意豁免乙方因其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4、协议的终止、解除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

(1)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终止或解除,在该种情况下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善后处理依照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的约定。

(2)有权的审核机构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不能获得批准,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和有义务及时地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协议。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股份认购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不再享有甲方股份认购权。

(4)在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任何一方有权以向对方寄送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①在本协议成立至本协议履行完毕期间内,一方发生解散、清算、破产、歇业、注销、撤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如约履行的;

②一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任何保证及承诺事项是不真实或无效,或一方违反了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无法如约履行的。

上述任一种情形出现后,一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二、与华映视讯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发行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认购人: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2011年11月14日

2、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限售期、支付方式

认购价格: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11月15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为5.4747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30元/股。

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认购数量:乙方以对甲方的6,000万元委托贷款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9,523,809股。认购股份的数量以认购的总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认,若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为非整数(不足1股整数时),则认购股份数量取整。

如果甲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则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限售期:乙方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即乙方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支付方式:乙方支付股款后,甲方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向乙方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认购确认通知应当载明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认购确认通知送达乙方,视为乙方支付了认购股份对价。甲方应当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办理乙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权登记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配合办理。

3、协议的生效条件

(1)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2)乙方内部权力机关通过决议,批准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

(3)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本次发行,以及同意豁免有关收购要约事项。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并同意豁免乙方因其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4、协议的终止、解除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

(1)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终止或解除,在该种情况下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善后处理依照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的约定。

(2)有权的审核机构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不能获得批准,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和有义务及时地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协议。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股份认购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不再享有甲方股份认购权。

(4)在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任何一方有权以向对方寄送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①在本协议成立至本协议履行完毕期间内,一方发生解散、清算、破产、歇业、注销、撤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如约履行的;

②一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任何保证及承诺事项是不真实或无效,或一方违反了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无法如约履行的。

上述任一种情形出现后,一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三、与福建华显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发行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认购人: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2011年11月14日

2、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限售期、支付方式

认购价格: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11月15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为5.4747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30元/股。

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认购数量:乙方以对甲方的委托贷款10,000万元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15,873,015股。其中认购股份的数量以认购的总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认,若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为非整数(不足1股整数时),则认购股份数量取整。

如果甲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则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限售期:乙方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即乙方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支付方式:乙方支付股款后,甲方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向乙方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认购确认通知应当载明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认购确认通知送达乙方,视为乙方支付了认购股份对价。甲方应当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办理乙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权登记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配合办理。

3、协议的生效条件

(1)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2)乙方内部权力机关通过决议,批准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

(3)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本次发行,以及同意豁免有关收购要约事项。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并同意豁免乙方因其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4、协议的终止、解除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

(1)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终止或解除,在该种情况下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善后处理依照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的约定。

(2)有权的审核机构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不能获得批准,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和有义务及时地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协议。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股份认购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不再享有甲方股份认购权。

(4)在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任何一方有权以向对方寄送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①在本协议成立至本协议履行完毕期间内,一方发生解散、清算、破产、歇业、注销、撤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如约履行的;

②一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任何保证及承诺事项是不真实或无效,或一方违反了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无法如约履行的。

上述任一种情形出现后,一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四、与建发集团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发行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认购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协议签订时间:2011年11月14日

2、认购价格、认购股份数量、限售期、支付方式

认购价格: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11月15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为5.4747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30元/股。

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认购数量:乙方以对甲方的无息借款10,000万元和现金20,000万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47,619,047股。其中认购股份的数量以认购的总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认,若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为非整数(不足1股整数时),则认购股份数量取整。

如果甲方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则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限售期:乙方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即乙方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支付方式:乙方支付股款后,甲方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向乙方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认购确认通知应当载明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认购确认通知送达乙方,视为乙方支付了认购股份对价。甲方应当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办理乙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权登记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配合办理。

3、协议的生效条件

(1)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2)乙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涉及必须取得乙方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还必须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3)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本次发行,以及同意豁免有关收购要约事项。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并同意豁免相关收购方的要约收购义务。

4、协议的终止、解除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

(1)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终止或解除,在该种情况下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善后处理依照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的约定。

(2)有权的审核机构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不能获得批准,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和有义务及时地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协议。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股份认购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不再享有甲方股份认购权。

(4)在出现下述任一情形时,任何一方有权以向对方寄送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①在本协议成立至本协议履行完毕期间内,一方发生解散、清算、破产、歇业、注销、撤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如约履行的;

②一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任何保证及承诺事项是不真实或无效,或一方违反了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无法如约履行的。

上述任一种情形出现后,一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公司拟发行152,380,950股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96,000万元。其中华映光电以其对厦华电子的30,000万元委托贷款和20,000万元无息借款认购79,365,079股,华映视讯以其对厦华电子的6,000万元委托贷款认购9,523,809股,福建华显以其对厦华电子的10,000万元委托贷款认购15,873,015股,建发集团以其对厦华电子的无息借款10,000万元和现金20,000万元认购47,619,047股。在本次发行前,因公司派息、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发行总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其中上述以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认购的部分不直接募集现金,扣除上述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现金金额为20,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部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1、品牌商电视代工比例上升,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张需要合理增加流动资金

在规模经济与专业分工的趋势下,基于成本管理、物流、规模效应、液晶面板料源等因素考虑,液晶电视品牌商正逐步扩大委外代工比重,2010年品牌电视商的代工比例已经达到30%以上,该比例在未来几年仍将逐渐提升。

随着公司内部各项管理改革的到位,厦华电子已经逐渐成长为集全球各主要制式彩电研发与生产为一体的优质ODM生产商。2010年公司除了继续巩固原有的北美、南非、澳洲、台湾等主要市场外,还成功开拓了进入门槛极高的日本市场,2011年继续拓展东南亚、欧洲和南美洲等新的市场区域。随着公司代工能力的不断增强,订单逐步增加,主营业务实现了稳步成长,可持续经营能力大大加强。

行业内液晶电视品牌商委外代工比例的上升给以ODM为主的厦华电子带来较大的发展机遇。为抓住发展机遇,拓展新的客户,提高液晶电视产量,公司需要扩大营运资金规模。而由于前期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导致公司2006-2008年连续亏损,报告期内公司一直处于净资产为负值、资产负债率高位运行的状况,营运资金短缺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以改善营运资金短缺的状况:采取贸易融资、保证借款、大股东提供委托贷款及无息借款等多种债务融资手段,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缺口。除此之外,公司还采取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和部分不使用的固定资产等非流动性资产的方式,以盘活资金,满足公司正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

目前,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瓶颈随着业务量的增加日益凸显,并严重制约公司扩大销售规模,并使得公司在战略实施上处于较为保守的位置。本次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张。

2、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近三年一期,厦华电子的资产负债率均高于100%,分别为179.37%、150.65%、150.39%、153.62%,流动比率均小于1,分别为0.46、0.66、0.61、0.60,资产负债结构极为不合理,公司的财务杠杆利用率极高。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已明显偏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则偏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限制了公司的融资能力,使公司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

截至2011年9月30日,厦华电子的负债总额为252,070.28万元,资产总额为164,083.1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7,987.17万元。从负债结构来看,厦华电子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近三年一期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03%、88.12%、98.04%、97.38%,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厦华电子可以彻底扭转负资产运营的困境,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偿债能力,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上述改善将使公司符合主要贷款银行的审核政策,有助于公司打开银行融资空间,获得正常的银行信用支持,增强公司后续的投融资能力。

3、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近三年一期,厦华电子的财务费用率分别为3.95%、1.52%、2.14%和2.60%,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厦华电子的财务费用率始终处于较高的位置。近三年一期,厦华电子利息支出及占息税前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注: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利息净支出

从上表可以看出,厦华电子利息支出占息税前利润的比例较高,2010年和2011年三季度分别高达51.84%和66.60%,大量的利息支出已经成为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

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其他因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76,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将相应减少公司的负债金额和财务费用支出。2010年,公司为合计46,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共支付利息3,870.02万元为30,000万元无息借款计提利息费用1,655.92万元。按照2010年的数据计算,不考虑本年度加息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每年可减少财务费用5,525.94万元,这将较大程度地改善公司的盈利质量,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4、减少关联资金拆借,提升公司独立性

2010年,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和建发集团对公司76,000万元的关联方资金拆借金额占公司关联交易总额的比例在50%以上。此次上述关联债权方以76,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认购公司股份后,公司关联交易将大幅减少。此外,本次发行中募集的现金2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需要,减少公司在资金方面对关联方的依赖,大大提升了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二)可行性分析

公司采取向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和建发集团定向增发股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可行性。发行对象为厦华电子关联债权方,对公司的实际财务困难较为了解,此外,公司管理团队经验丰富、管理有效,此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能够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的开展,提升公司业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华映视讯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9,644,877股,持股比例为20.96%,华映光电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79,365,079股,持股比例为15.17%,福建华显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5,873,015股,持股比例为3.03%。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通过华映光电、华映视讯和福建华显间接持有厦华电子的股份数量为204,882,971股,持股比例将上升为39.16%。

厦华企业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下降为12.97%,建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7,619,047股,持股比例为9.10%。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建发集团间接和直接持有厦华电子的股份数量为115,498,442股,持股比例合计为22.08%。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后,以公司2011 年9月30 日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为基础,假设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万元,除76,000万元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外,其余20,000万元现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考虑发行费用及2011年9月30日至募集资金到位期间的其他事项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净资产由-87,987.17万元变为8,012.84万元,彻底扭转公司负资产运营的困境;公司资产负债率由153.62%下降至95.65%,资产结构获得很大程度的改善;流动比率由0.60上升至0.99,短期偿债能力将得到明显提升。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76,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和无息借款相应减少公司的负债,按照2010年的数据计算,不考虑本年度加息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每年可减少财务费用5,525.94万元;其余20,000万元现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亦相当于减少等额短期借款,公司利息支出及财务费用压力都将大大降低,战略制定及日常经营决策将趋向于正常化和积极化,公司将进入良性的运营与信用状态,有利于公司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第五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公司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变化情况

目前,本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电视的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为补充流动资金,因此并不会改变公司的业务方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本将会相应扩大。因此,本公司将在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根据股本及其他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预计增加152,380,95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仍将为华映视讯,实际控制人仍将为中华映管,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实施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变动,由于补充了营运资金,改善了财务状况,预计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仍将继续保持或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将带来积极影响,如本次发行所需资金能按计划全额募足,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都将相应有所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相应有所下降,公司财务困境将彻底扭转,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增强,公司的长期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将大幅增加;项目产生效益后,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得到改善。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新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情况或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所发生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不会存在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截至2011年9月30日,厦华电子的负债总额为252,070.28万元,资产总额为164,083.12万元。在不考虑发行费用、当前至发行结束期间其他事项影响因素的情况下,按照本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96,000万元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预计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由153.62%下降至95.65%,本公司的财务风险和资金压力将得到降低。因此,本次发行将降低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减少本公司的财务费用,使本公司财务结构更加趋于合理。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大量增加负债,以及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它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作为以出口为主的消费型产品,全球的宏观经济波动将会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和销售价格。公司由自有品牌生产销售转型ODM代工后,海外市场销售份额迅速攀升,目前海外销售收入占比达到90%以上。如果全球宏观经济出现波动,主要出口地区消费能力减弱,将给公司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2、海外销售风险

公司90%以上的产品出口到一些相对发达的地区,其中美国、台湾、日本是最主要的市场。这些国家和地区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地,一旦其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形势恶化、我国出口政策产生重大变化或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重大贸易争端等情况,将会影响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产品需求,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出口业务。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市场是海外市场,主要经营实体的结算货币包括兰特、美元、港元等多种货币。汇率波动将给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带来风险,同时也将在汇兑损益等方面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及业绩的稳定性。虽然公司采取远期外汇结汇交易合约、出口信用投保等多项措施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积极调整进出口商品的种类和时间,优化公司外汇结构,缩短进出口商品的交货期,力争把外汇风险降到最低,但如果未来汇率出现剧烈波动,本币继续升值,公司仍将面临汇率波动所带来的经营业绩方面的风险。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供应数量与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是液晶屏等电子元件,2010年液晶屏成本约占总成本的70%左右。而液晶屏价格受国际市场供求影响通常会有所波动,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2010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09年增长了3.23%,但是,由于上游面板价格波动造成彩电整机价格持续下降,导致公司毛利下降,最终营业利润大幅减少了53.32%。

虽然国家政策支持中国彩电业铺设上游产业链,未来液晶面板等上游原材料供应更加充足,但是由于这些投资效果的显现需要一段时间,上游面板等各项材料受制于人的局面仍有可能持续。虽然公司不断通过技术更新降低生产成本,并且与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但仍存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从2010年5月到2011年9月,液晶面板价格连续16个月下跌,已逼近成本警戒线,整个液晶面板行业进入微利乃至亏损状态,主流液晶面板厂商在2011年以来采取了限产、限制对外供应量等经营策略,公司一定程度上面临液晶面板供应数量波动进而影响公司出货量的风险。

2、行业竞争风险

在公司经过以自有品牌为主向ODM模式转型后,凭借自身优势在北美、日本等地区发展了一批优质客户,但仍面临着同行业企业的竞争,主要为台湾现有彩电代工企业和正在积极发展代工产业的国内彩电企业。在市场竞争激烈、进入者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公司尽管提升自身研发水平、不断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不断开拓新市场,仍可能面临销售毛利降低,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3、客户集中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转型为以ODM为主的代工型厂商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逐年上升,分别为49.4%,77.31%,79.13%,尽管公司与客户合作关系稳定,客户认同度高,并且公司进一步开拓了日本、印度市场,开发新的增长点,但目前公司业务对第一大客户存在较大依赖,在未来几年内,第一大客户的发展战略、投资规模、经营决策都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等经营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偿债能力较低的风险

截至2011年9月30日,厦华电子的负债总额为252,070.28万元,资产总额为164,083.12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虽然能够改善公司资金的流动性,资产结构获得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处于较高位置,负债规模仍可能造成公司较高的财务费用支出,仍存在债务偿还风险。

(四)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下列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华映科技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中国证监会对华映光电、华映视讯、福建华显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

(四)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行为,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地披露重大信息,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同时,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投资风险,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第六章 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一、本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本公司无重大委托理财事项。

三、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因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4日

项目2010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18.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9.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93.1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8.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8,179.64

项目2010年2009年2008年
总资产172,261.31158,638.39194,505.95
所有者权益143,144.60128,877.21141,114.39
净利润14,267.388,945.556,639.80

项目201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72,261.31
其中:流动资产49,753.28
负债总额29,116.72
其中:流动负债29,116.72
所有者权益总额143,144.6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2010年
营业收入66,903.20
营业利润19,161.54
利润总额19,091.40
净利润14,267.38

项目2010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60.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95.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0.58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7.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317.34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2011年1-9月发生额2010年发生额2009年发生额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

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代开证资金、代征增值税参照市价150.020.12%38,446.8213.97%8,024.2617.98%
厦门建发仓储配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仓储、储运费、拖车费及代垫费用参照市价24.492.42%51.931.68%123.211.90%
厦门建发仓储有限公司仓储、装卸费参照市价75.177.23%128.804.16%210.403.24%
厦门建发运输有限公司支付仓租、储运费参照市价176.1017.41%349.0011.28%368.505.67%
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支付机票参照市价101.16100%201.66100%141.80100%
厦门建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支付运费参照市价122.2111.25%354.1616.17%------
合计------649.15---39,532.37---8,868.17---

项目2010年2009年2008年
总资产96,408.01116,567.29110,279.96
所有者权益49,329.4548,740.9236,660.69
净利润19,418.8012,080.237,474.24

项目201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6,408.01
其中:流动资产48,483.03
负债总额47,078.56
其中:流动负债47,078.56
所有者权益总额49,329.4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2010年
营业收入41,998.16
营业利润22,326.84
利润总额23,067.77
净利润19,418.80

项目2010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065.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74.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898.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99.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558.19

项目2010年2009年2008年
总资产5,305,613.513,702,151.172,859,028.49
所有者权益1,119,065.22902,693.61846,579.51
净利润260,538.49136,822.3174,482.33

项目201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305,613.51
其中:流动资产3,877,544.96
负债总额4,186,548.29
其中:流动负债2,850,452.56
所有者权益总额1,119,065.2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97,415.85

项目2010年
营业收入6,759,341.28
营业利润333,310.35
利润总额334,615.02
净利润260,538.49

项目2010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5,467.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775.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5,004.6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757.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7,518.55

项目2011年3季度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利息支出4,602.877,644.086,741.599,679.31
利息收入334.60524.56361.38850.13
利息净支出4,268.277,119.526,380.218,829.18
利润总额2,140.776,615.2210,529.57-100,879.69
息税前利润总额6,409.0413,734.7416,909.78-92,050.51
利息净支出/息税前利润总额66.60%51.84%37.73%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华映视讯(吴江)

有限公司

100,121,06827.00%109,644,87720.96%
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79,365,07915.17%
福建华映显示有限公司15,873,0153.03%
小计100,121,06827.00%204,882,97139.16%
厦门华侨电子企业

有限公司

67,879,39518.31%67,879,39512.97%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47,619,0479.10%
小计67,879,39518.31%115,498,44222.08%
其他股东202,818,25254.69%202,818,25238.76%
合计370,818,715100.00%523,199,665100.00%

项目发行前发行后
负债总额(万元)252,070.28176,070.28
资产总额(万元)164,083.12184,083.12
净资产(万元)-87,987.178,012.84
资产负债率153.62%95.65%
流动比率0.6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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