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第21期课题报告之四
中国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研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交通大学证券金融研究所联合课题组
报告摘要
中国的资本市场建立时间较短,存在许多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同业竞争问题在成因和表现上都有其独特的特征。最主要的成因是早期新股发行的审批制,配额的限制导致企业的分拆上市,国有企业的重组则是新产生同业竞争的主要来源。表现上最大的特点是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中国有企业占大多数。
中国资本市场中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面临着一些具体的困难,如区域壁垒、产权制度畸形、交易制度障碍、股权结构复杂、竞争资产质量差别显著等。这些困难大多源于系统性的体制结构,其解决不可避免地要依赖于国家层面的力量。本报告认为同业竞争已经成为当前管理层应当尽快彻底解决的问题。
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四种:监管与承诺、托管与租赁、资产重组、整体上市。四种解决方式的成本和风险依次升高,解决问题的彻底性也依次增加。前两种方式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同业竞争关系,只能作为一种过渡。整体上市方式不但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而且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规范。本报告认为,整体上市是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最好方法,但是资产重组方式在很多情况下仍然是必要的,整体上市和资产重组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国资委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支持和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