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10丹东债(代码:122893)、09青国投债券(代码:122926)2011年9月5日成交价格仍然偏离。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于2011年9月5日对旗下基金持有的10丹东债、09青国投债券继续沿用前一交易日估值方法予以估值。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自上述证券当日收盘价已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