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1-048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7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7月16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孟凯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董事9名,反对董事0名,弃权董事0名。)
鉴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分立部分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相关业务转入立信,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还需由董事会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公告》,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董事9名,反对董事0名,弃权董事0名。)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8月5日上午十点在北京公司办公总部(具体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教育街三号武警招待所西楼十二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1-049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接到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发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函》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发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函》(见附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书》,天健正信的分立部分被立信吸收合并,相关业务转入立信。有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解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时间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将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9日
附件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健正信”)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签订《协议书》,天健正信的分立部分被立信吸收合并,相关业务转入转入立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将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孟凯、陈静茹、祝卫
2011年7月19日
附件2
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韩伯棠、陈静茹、祝卫
2011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1-050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7月19日在北京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8月5召开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8月5上午10:00开始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2日
6.会议地点: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总部(具体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教育街3号武警招待所西楼十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1年8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1年8月3日——2011年8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总部(具体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教育街3号武警招待所西楼十二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11年8月3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五、会务联系:
1.地址: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总部(具体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教育街3号武警招待所西楼十二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2.会议联系人:熊国胜、石婷
3.联系电话:010-63695270
4.传真:010-63695270
六、其他: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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