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在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以举手方式表决,出席电视电话会议的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3天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董事尤丽娟女士、尤友岳先生、杨佑林先生、胥凌燕女士,独立董事张新泽先生以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丽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闽证监公司字【2011】19号《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自2011年4月开始进行了专项活动的自查工作,并编写了《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备给福建监管局。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