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1-020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6月13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11年6月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安建国、王浩、李万军、庞贵永、陈爱珍共计5名,公司董事张克君因事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电投石家庄供热公司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以信用方式借款,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年息7.33%。
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3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1-021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借款人民币2亿元。
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托管人,持有供热公司61%股权,本公司持有供热公司33.4%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供热公司5.6%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四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交易,5名董事中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建华南大街161号
主要办公地点:石家庄建华南大街161号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10年1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郭守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00000337566
经营期限:20年
税务登记证:130106564899605
邮政编码:050031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供热技术的咨询和服务;代收代缴热费,供热设备租赁。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供热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电投集团公司,现托管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持有供热公司33.4%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供热公司5.6%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0年12月31日,供热公司总资产23944.09万元,净资产10351.14万元,利润总额468.02万元。
三、借款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 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借款金额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利率为年息7.33% 。
2、利息及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放款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3、借款方式。
本次借款为信用借款。
4、违约责任。
若公司不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本金及利息,供热公司有权从公司未来的热费中扣收本息,并且可同时收取借款金额2%。的违约金。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的利率为年息7.33%,根据关联方的资金成本加上相应税金确定。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经营不产生实质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1年1月1日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与供热公司已经结算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1517万元。
七、审议程序
董事会表决情况:公司5名参会董事中有2名属关联董事,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四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 借款协议书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