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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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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1-020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6月13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11年6月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安建国、王浩、李万军、庞贵永、陈爱珍共计5名,公司董事张克君因事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电投石家庄供热公司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以信用方式借款,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年息7.33%。

 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3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ST东热 公告编号:2011-021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借款人民币2亿元。

 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托管人,持有供热公司61%股权,本公司持有供热公司33.4%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供热公司5.6%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四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交易,5名董事中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建华南大街161号

 主要办公地点:石家庄建华南大街161号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10年1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郭守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00000337566

 经营期限:20年

 税务登记证:130106564899605

 邮政编码:050031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供热技术的咨询和服务;代收代缴热费,供热设备租赁。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供热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电投集团公司,现托管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持有供热公司33.4%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供热公司5.6%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0年12月31日,供热公司总资产23944.09万元,净资产10351.14万元,利润总额468.02万元。

 三、借款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 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借款金额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利率为年息7.33% 。

 2、利息及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放款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3、借款方式。

 本次借款为信用借款。

 4、违约责任。

 若公司不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本金及利息,供热公司有权从公司未来的热费中扣收本息,并且可同时收取借款金额2%。的违约金。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的利率为年息7.33%,根据关联方的资金成本加上相应税金确定。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经营不产生实质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1年1月1日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与供热公司已经结算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1517万元。

 七、审议程序

 董事会表决情况:公司5名参会董事中有2名属关联董事,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四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 借款协议书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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