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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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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1-03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10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159号莲花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16,428,807股,占公司总股数580,500,000股股份的37.28%。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严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216,428,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216,428,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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