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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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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西飞国际 公告编号:2011-028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蒋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延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继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时 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1年3月11日西飞宾馆实地调研嘉实基金5、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按计划进度投入的原因是什么?

6、您怎样看待大飞机项目?

2011年3月16日办公室实地调研国信证券

富国基金

5、公司目前有无新产品的研发计划?

6、大运项目公司会参与吗?目前进展如何?

2011年3月29日办公室实地调研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

9、公司披露的100架ARJ21飞机零部件订单计划多少年内完成?

10、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变更的原因是什么?


公司报告期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但由于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失、利息支出以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幅较大,导致公司报告期亏损。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19,938,466,933.4920,198,523,471.68-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9,276,869,995.139,299,613,086.21-0.24%
股本(股)2,477,618,440.002,477,618,44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743.75-0.2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1,139,048,522.571,036,117,023.279.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743,091.082,630,981.27-964.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95,841,724.02-1,389,338,375.6642.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2-0.5642.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920.0011-9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920.0011-936.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4%0.03%-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5%0.03%-0.2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009.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53,579.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0,346.70 
合计341,241.84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1.1报告期资产、负债项目与较年初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31,23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61,472,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15,128,94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4,543,46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2,049,91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7,910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346,26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702,503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05,497人民币普通股

(1)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商业汇票增加,且尚未到承兑期。

(2) 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到控股股东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集团公司)飞机产品结算货款。

(3) 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公司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飞民机公司)材料采购支出增加。

(4)存货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制品及原材料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公司沈飞民机公司本期摊销租赁费用。

(6)固定资产清理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待处理固定资产增加。

(7)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的原因是商业汇票到期解付。

(8)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供应商货款。

(9)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相关税款。

3.1.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项 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减额增减比例(%)
应收票据20,070,944.0014,467,854.625,603,089.3838.73
应收账款5,049,882,172.115,335,156,508.10-285,274,335.99-5.35
预付款项296,288,040.81223,406,276.7272,881,764.0932.62
存货8,493,858,630.787,744,140,795.26749,717,835.529.68
其他流动资产0.00987,911.13-987,911.13-100.00
固定资产清理932,931.30687,914.02245,017.2835.62
应付票据2,363,881,854.582,611,255,224.87-247,373,370.29-9.47
应付账款3,601,814,073.713,734,008,714.45-132,194,640.74-3.54
应交税费33,279,495.8153,798,022.03-20,518,526.22-38.14

(1)销售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结算产品委托代销手续费及运输费用增加。

(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汇兑损失增加,同时控股公司沈飞民机公司较上年同期贷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增加。

(4)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控股公司中航成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科技支撑项目政府补助。

(5)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控股公司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发生处置土地损失。

(6)少数股东权益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公司利润增加。

(7)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等增加所致。

3.1.3报告期现金流量构成情况说明

                单位:元

    单位:元
项 目本期上年同期增减额增减比例(%)
销售费用38,837,384.0225,847,547.2712,989,836.7550.26
财务费用2,527,470.23-7,228,297.009,755,767.23134.97
资产减值损失16,107,640.08-7,973,883.3324,081,523.41302.00
营业利润-24,877,960.65-2,087,846.04-22,790,114.61-1,091.56
营业外收入386,099.19864,209.62-478,110.43-55.32
营业外支出24,510.651,495,233.27-1,470,722.62-98.36
利润总额-24,516,372.11-2,718,869.69-21,797,502.42-801.71
所得税费用243,969.551,929,787.59-1,685,818.04-87.36
净利润-24,760,341.66-4,648,657.28-20,111,684.38-432.63
少数股东权益-2,017,250.58-7,279,638.555,262,387.9772.29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2,743,091.082,630,981.27-25,374,072.35-964.43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到控股股东西飞集团公司飞机产品结算货款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支出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基本与上年持平。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于2010年5月17日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申报材料。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6月10日向公司发出受理函,目前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之中,公司201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将已通过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自2011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13日止。公司将于2011年5月13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详见201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公司控股子公司西飞铝业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飞铝业公司诉山西振兴集团与公司签署的《铝锭预付款采购协议》到期后未按协议约定按期归还剩余预付款,要求其归还剩余预付款1.26亿元,并承但违约利息,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一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21日受理了上述诉讼。(详见2009年9月25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山西振兴集团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2010年1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振兴集团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山西振兴集团于2010年1月16日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1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2010]民二终字第39号),裁定将本案移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详见2010年7月23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4日受理了上述诉讼。(详见2010年8月6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011年4月2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0]晋民初字第14号),判决如下:

① 山西振兴集团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给付西飞铝业公司1.26亿元欠款本金及违约金(违约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09年4月23日起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

② 驳回西飞铝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第一项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831,505元,由山西振兴集团负担750,000元,西飞铝业公司负担81,505元。

(详见同日公告的《控股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2011年2010年增减额增减比例(%)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1,523,796,830.49961,981,785.26561,815,045.2358.40
现金流出小计2,319,638,554.512,351,320,160.92-31,681,606.41-1.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5,841,724.02-1,389,338,375.66593,496,651.6442.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2,705,690.913,832,000.00-1,126,309.09-29.39
现金流出小计179,681,560.5589,440,327.6990,241,232.86100.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975,869.64-85,608,327.69-91,367,541.95-106.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160,000,000.00153,653,800.006,346,200.004.13
现金流出小计89,564,251.6285,192,959.774,371,291.855.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435,748.3868,460,840.231,974,908.152.88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02,381,934.85-1,406,485,863.12504,103,928.2735.84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西飞集团公司2008年5月14日《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西飞集团公司承诺:如果西飞集团公司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若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5%以上,西飞集团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西飞国际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严格履行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西飞集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西飞集团公司在1997年公司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西飞国际依法成立后,西飞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其他控股公司将放弃生产与西飞国际相同的产品,不从事任何与西飞国际在业务上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严格履行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西飞集团公司2008年6月28日《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承诺公告》西飞集团公司承诺:1、自愿将其所持有的已解除限售的62,640,000股公司股份自2008年6月27日起继续锁定两年至2010年6月27日止。2、自2010年6月27日起,其所持有的解除限售的62,640,000 股份在西飞国际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60元/股(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情况下,将不予减持。公司2009年5月18日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西飞集团公司上述承诺股份变为137,808,000股,价格相应为27.27元/股。2010年5月14日实施分红派息后,价格相应为27.20元/股。严格履行承诺。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接听电话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答复股东咨询80人次;接待机构投资者6家共7人次的来访和调研。实地调研接待情况如下: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下降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0.00--6,329.0012,658.00下降50.00%--1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0.02550.0511下降50.00%--100.00%
业绩预告的说明(三)上年同期收到进口成品贴息等政府补助,预计本期未有此项目。

(四)业绩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王向阳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1-029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6月30日

(二)预计的业绩:同向下降

项 目本 报 告 期上 年 同 期
归属于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0%~100%盈利:12,658万元
盈利:0万元~6,329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0元~0.0255元盈利:0.0511元

二、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预计公司交付产品品种及数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变化,影响营业利润。

(二)预计公司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失增加,控股公司沈飞民机公司较上年同期贷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三)上年同期收到进口成品贴息等政府补助,预计本期未有此项目。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1-030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铝业公司)诉山西振兴集团与公司签署的《铝锭预付款采购协议》到期后未按协议约定按期归还剩余预付款,要求其归还剩余预付款1.26亿元,并承但违约利息,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一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9月21日受理了上述诉讼。(详见2009年9月25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山西振兴集团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2010年1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山西振兴集团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山西振兴集团于2010年1月16日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1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 [2010]民二终字第39号),裁定将本案移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详见2010年7月23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4日受理了上述诉讼。(详见2010年8月6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案各方当事人

1、原告: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一: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3、被告二: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振兴集团)。

(二)案件起因

西飞铝业公司于2004年2月27日与被告振兴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协议期限从2004年3月5日至2009年3月5日止;根据《长期合作协议》同时与振兴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铝锭采购协议》、《铝锭购销协议》;分别于2005年3月5日、2006年3月5日续签了《铝锭采购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09年3月5日。协议约定,西飞铝业公司以支付预付款的方式向振兴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铝锭,西飞铝业公司向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支付1.8亿元预付款,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每年按优惠价格供应铝锭。

上述协议于2009年3月5日到期,协议期内共抵扣预付款5,400万元。按照协议约定,剩余1.26亿元预付款应于协议到期日后的10日内一次性归还西飞铝业公司,但振兴集团公司均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未能按约定返还剩余1.26亿元。

(三)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连带返还原告合同预付款本金1.26亿元及违约利息(其中算至2009年6月20日已产生违约利息6,111,000元);

2、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判决情况

2011年4月2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11]晋民初字第14号),判决如下:

(一)山西振兴集团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给付西飞铝业公司1.26亿元欠款本金及违约金(违约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09年4月23日起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西飞铝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第一项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831,505元,由山西振兴集团负担750,000元,西飞铝业公司负担81,5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被告方已表示不服判决,拟提起上诉。

四、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次公告前公司无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简称:西飞天澳公司)仲裁和诉讼事项如下:

2008年9月 2日西飞天澳公司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螳螂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供采购用)》,西飞天澳公司按合同要求供货,而对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累计欠西飞天澳公司货款148.99万元,西飞天澳公司于2010年8月 16日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苏州金螳螂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489,947.48元及利息50,000元。苏州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 9月9 日受理了上述仲裁申请。目前,该仲裁事项正在进行中。

2010年10月28日,因苏州金螳螂公司存在“西飞”商标的侵权行为(西飞天澳公司“西飞”商标由西飞集团公司授权使用),在双方的合同履行过程中,苏州金螳螂公司使用了双方合同规定以外的第三方其它品牌产品假冒“西飞”品牌产品,严重损坏了“西飞”品牌形象,侵犯了西飞集团公司及西飞天澳公司的声誉。西飞天澳公司和西飞集团公司联合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州金螳螂公司赔偿西飞集团及西飞天澳公司经济损失500,000万元,2010年11月11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受理该诉讼。目前,该诉讼事项正在审理中。

(三)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西飞铝业公司已计提坏账减值准备8,820万元,本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被告方如能按判决返还,对公司期后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民二终字第39号);

(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晋民初字第14号)。

特此公告。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1-031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限售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814,63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8%。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集团公司)2008年1月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370,290,200股,于同年2月25日上市,2009年5月,公司实施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后,上述股份变更为814,638,440股。

西飞集团公司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自2008年5月1日起计算,限售期为36个月,将于2011年4月30日限售期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数 量比例

(%)

数 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952,593,16138.45-814,638,440137,954,7215.5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952,446,44038.44-814,638,440137,808,0005.56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146,7210.01 146,721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525,025,27961.55+814,638,4402,339,663,71994.43
1、人民币普通股1,525,025,27961.55+814,638,4402,339,663,71994.4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477,618,440100.002,477,618,440100.00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 东 名 称持 股 数 量本 次 解 除

限售的数量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比例(%)

占总股本的比例(%)股 份 上 市

流通的时间

西飞集团公司1,413,918,440814,638,44053.4232.882011年5月5日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西飞集团公司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西飞集团公司在2008年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中承诺认购股份资产中已交付使用但尚在办理过户手续的54处房产,限售期自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次日起计算。西飞集团公司已于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了过户手续(见2008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公司资产过户的公告》)。故西飞集团公司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自2008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西飞集团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除此之外,西飞集团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再未做出其它任何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西飞集团公司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公司对西飞集团公司无担保事项,同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其它事项。

五、控股股东西飞集团公司对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814,638,440股,目前尚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上述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

如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西飞国际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西飞国际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六、备查文件

(一)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二)西飞集团公司《关于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

特此公告。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1-032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进展情况

2010年5月14日,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航空业务相关资产。

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正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申报材料,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6月10日向公司发出受理函。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之中,公司201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将已通过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自2011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13日止。公司将于2011年5月13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详见201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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