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1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2,894,470,670.0912,494,043,169.423.2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5,945,379,803.585,673,171,811.324.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866.554.7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9,792,121.34-148.5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3-133.33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3,540,200.50263,540,200.5092.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40.30492.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40.2949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30.30392.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44.541.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94.391.78

公司负责人于淑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代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公司负责人姓名于淑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刘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王代华

注:2010年5月17日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总股本由577,767,810股增加至866,651,715股,摊薄了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并追溯调整同期数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2,524.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346,574.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60,142.50
所得税影响额-2,123,034.2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320,220.39
合计8,630,938.15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2,53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358,451,715人民币普通股
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4,892,87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4,380,713人民币普通股
江苏开元国际集团轻工业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11,685,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279,47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120,28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499,971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86,48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收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19,644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同比分析
预付款项89.15%预付进口原材料海关税金增加
其他应收款40.60%按项目、合同支付进度款项增加
投资性房地产63.88%出租的房屋面积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84.98%液晶模组项目所用的自制结构件模具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36.15%陆续发放年终奖励
应交税费70.01%应交增值税增加,且经营积累导致应缴所得税增加
财务费用-105.53%贴现额度下降
所得税费用81.27%利润规模增长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5.32%本期销售回款中票据比重加大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7.54%同期液晶屏采购款支付额度大
支付的各项税费56.99%本年毛利率提升,实现增值税增加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7.84%同期募投项目投资较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海信电器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36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持有的海信电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在前项禁售承诺期期满后24个月内海信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8.91元/股。

履行情况: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减持公司股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淑珉

2011年4月2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