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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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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1-016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1年3月30日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11年3月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登载的《关于为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1-017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3月30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枫潭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城西支行”)向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解百”)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杭州拉多纳实业有限公司为其持有的30%股份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根据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2011年2月28日起至2012年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为1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杭州枫潭公司授权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

 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为公司为子公司杭州枫潭公司通过农行城西支行向杭州解百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以内,符合担保条件,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杭州枫潭公司为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南方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持有70%的股权,杭州拉多纳实业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权。

 杭州枫潭公司注册地:杭州拱墅区富强路38号1幢103-104室;法定代表人:高靖娜;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服务、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截止2010年12月31日,杭州枫潭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2,522.82万元,负债总额:26,669.63万元,所有者权益:5,853.19 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46.8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担保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担保期限:1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杭州枫潭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主要支持杭州枫潭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杭州枫潭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3月30日,除本项担保外,公司尚有以下担保:

 1、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持有的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质押担保。

 2、公司为公司之合营公司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招商银行杭州城东支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0年12月31日,实际借款余额29,588万元。

 3、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勤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支行申请总额为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6、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对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投资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受益权的行权,提供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7、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凯贸易公司”)提供担保,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持有位于沈阳苏家屯区雪松东路104-1号的房产为蓝凯贸易公司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杭州枫潭公司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杭州枫潭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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