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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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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举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量666,12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何忠华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66,12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66,12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666,12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66,12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666,12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0股。

 6.关于聘请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66,12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 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由于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亦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同意3,855,96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666,124,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方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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