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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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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18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1-00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延期提交要约收购义务豁免之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盛集团”)拟以其持有的上海同盛洋东港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同盛洋西港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对价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本次收购行为已经构成上市公司收购,且本次收购已经触发要约收购上市公司其他股份的义务。为此,同盛集团已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

 本公司现接同盛集团通知:同盛集团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发出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02027号),要求同盛集团于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材料进行补正。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按有关监管要求,同盛集团无法在上述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期报送补正通知书要求的相关材料。鉴此,同盛集团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报送补正材料的请示,并将待相关补正文件齐备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供。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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