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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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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化解地方财政困局
朱宇

 五问

 “土地财政”路在何方

 □本报记者 朱宇

 

 2010年,我国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9万亿元,约为全年财政收入8.3万亿元的35%。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高度依赖,同时也潜伏着巨大的风险。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提出了化解“土地财政”难题的见解,总结起来可归为“三招”:改革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房产税和地方政府直接发债。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陈先森在安徽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中央财政要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据陈先森介绍,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性的转移支付和有特定使用范围的专项转移支付。陈先森认为,目前地方财政遇到的问题是,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过高,一方面地方政府缺乏配套资金,另一方面一些专项转移支付交叉重叠,部分分割,使得转移支付未能完全发挥作用。所以,他建议研究制定转型资金管理的统筹办法,进一步发挥转移支付的作用。

 还有代表委员认为,按照西方国家的经验,房产税等财产税可以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两会期间表示,从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研究制定推出的过程中看来,房产税有三大作用:一是可以补充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起到公平二次分配的作用;二是房产税可以改变人们对住房消费和投资的预期;三是可以完善我国的税务体制。但是房产税只是房地产调控中的一个方面。

 此外,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直接发债来筹措资金。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现在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债,实际上已经相当于赋予地方政府发债的权力。而在“十二五”规划中,更是明确表示要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制度。

 据记者了解,《预算法》修改草案已完成,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债有望不久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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