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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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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9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9日在常熟市尚湖镇工业集中区西区人民南路8号公司报告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28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5,23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8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建刚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九人,出席五人;公司在任监事三人,出席三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的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廖筱云律师和丁含春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以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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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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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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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廖筱云律师、丁含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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