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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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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ST金 泰 证券代码:600385 编号: 2011-00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日前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的(2006)济中法执字第177-1号《民事裁定书》。公司董事会已于2004年7月21日、2005年10月12日、2006年4月15日和2008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了诉讼的有关情况。现将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于倩

 申请执行人: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申请执行我公司返还投资款纠纷一案,该裁定书中称:“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告知书,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于2006年6月6日企业名称变更为上海宝钢冶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后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告知书,2007年1月2日上海宝钢冶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名称又更名为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3月8日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将本案剩余债权1505182元转让给于倩”,“现于倩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认为,申请人于倩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二、裁定结果

 变更于倩为本案的申请人执行人。原上海宝钢冶金建设公司在本案中的债权,由于倩继受。

 三、备查文件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济中法执字第177-1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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