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代码:000401 证劵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1-02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获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2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发展”)的通知:冀东发展已于2011年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18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冀东发展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本公司7,764,037 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502,385,997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4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