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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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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94 证券简称: 国恒铁路 公告编号:2011-008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本公司2011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11年2月16日。

 3、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园区榕苑路1号鑫茂天财酒店A区8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总经理周静波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206,479,75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82%。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周静波先生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6,479,7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金卫民先生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6,479,7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单润泽 项义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召集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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