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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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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保荐机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东孙洁晓、袁静、郑海艳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股东苏州吴中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博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赵东明等十三名自然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赵东明、赛捷投资和单兴洲承诺:其在2009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增资股份合计600万股(其中赵东明持有100万股、赛捷投资持有490万股、单兴洲持有10万股),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7号”文核准,本公司不超过3,600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工作已于2011年1月24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3,6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72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880万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5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春兴精工”,股票代码“002547”;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88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2月1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2月18日

3、股票简称:春兴精工

4、股票代码:00254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4,2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6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孙洁晓、袁静、郑海艳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股东苏州吴中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博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赵东明等十三名自然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赵东明、赛捷投资和单兴洲承诺:其在2009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增资股份合计600万股(其中赵东明持有100万股、赛捷投资持有490万股、单兴洲持有10万股),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3,6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数量(万股)比例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孙洁晓7,24551.02%2014年2月18日
苏州吴中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006.34%2012年2月18日
袁静8055.67%2014年2月18日
上海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03.45%2014年2月18日
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02.11%2012年2月18日
赵东明2001.41%2012年2月18日
1000.70%2014年2月18日
苏州博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70%2012年2月18日
周芸1000.70%2012年2月18日
张燕1000.70%2012年2月18日
胡雷500.35%2012年2月18日
曾莉500.35%2012年2月18日
顾健礼500.35%2012年2月18日
施惠香200.14%2012年2月18日
何征宇200.14%2012年2月18日
郑海艳200.14%2014年2月18日
吴建军100.07%2012年2月18日
张惠欣100.07%2012年2月18日
黄培聪100.07%2012年2月18日
单兴洲100.07%2014年2月18日
王书强0.04%2012年2月18日
于炳生0.04%2012年2月18日
合计10,60074.65%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7205.07%2011年5月18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2,88020.28%2011年2月18日
小 计3,60025.35% 
合 计14,200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ChunXing Precision Mechanical CO.,LTD.

2、法定代表人:孙洁晓

3、注册资本:14,200万元(发行后)

4、设立日期:2008年12月19日

5、住所及邮政编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215121

6、经营范围:通讯系统设备、汽车用精密铝合金结构件及各类精密部件的制造、销售及服务;通讯系统设备、汽车用精密铝合金结构件的研究与开发;经营以上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公司在为上述领域客户提供产品制造服务的同时还在积极开展航空、高速机车等新领域的产品研发与客户开发。

7、主营业务:从事通讯系统设备以及汽车用精密铸件及各类精密部件的制造、销售及服务;通讯系统设备、汽车用精密铸件的研究与开发等业务。

8、所属行业:C69 金属制品业

9、电 话:0512-62625319 传真:0512-62625319

10、互联网址:www.chunxing-group.com

11、电子信箱:cxjg@chunxing-group.com

12:董事会秘书:徐苏云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序号股东在公司担任职位任期股份(万股)持股比例
孙洁晓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15日7,245.0051.02%
黄培聪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15日100.07%
郑海艳董事、总经理助理2008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15日200.14%
曹友强董事2008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15日
乔如林独立董事2008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15日
陈议独立董事2008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15日
赵中武监事2008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15日
吴永忠监事2009年11月21日-2011年12月15日
张勇监事2008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15日
10徐苏云董事会秘书2008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15日
11单兴洲财务总监2008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15日100.07%
12于炳生副总经理2008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15日0.04%
13王书强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008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15日0.04%
14赵立军核心技术人员
15骆万勇核心技术人员
16王传宣核心技术人员
 合计  7,295.0051.38%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孙洁晓先生持有7,245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本的51.02%,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配偶袁静女士持有发行人805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本的5.67%,孙洁晓先生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发行后股本的56.69%。

孙洁晓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1010419670905****,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1991年7月至1992年10月在南京轮胎厂任工程师,1992年10月至1996年1月在上海欧乐-B公司任生产经理,1997年8月至2001年8月在上海崇明春兴电器厂任经理,2001年9月至2008年12月历任上海春兴电器有限公司和苏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孙洁晓无其他对外投资。

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51,322户。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
孙洁晓72,450,00051.02
苏州吴中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000,0006.34
袁静8,050,0005.67
上海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00,0003.45
赵东明3,000,5002.11
苏州国润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00,0002.11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00,0000.85
鸿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8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85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00,0000.85
11中国工商银行-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200,0000.85
12中信银行-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200,0000.85
合计107,600,50075.8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3,600万股。

2、发行价格:16.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5.8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72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2,880万股,网下摇号配售中签率为25%,认购倍数为4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2,880万股,中签率为0.9640935412%,超额认购倍数为104倍。本次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576,000,000.00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2月14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1]3301号《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50,240,000.00元,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元)
承销保荐费42,95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3,015,000.00
律师费1,000,000.00
信息披露费2,835,000.00
股份登记费147,000.00
上市初费30,000.00
印花税263,000.00
合计50,240,000.00

每股发行费用:1.40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525,760,000.00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85元(按照2010年12月31日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47元/股(以公司201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1年1月24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邮 编:518048

电 话:4008866338

传 真:0755-82434614

保荐代表人:李鹏、赵宏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平安证券愿意推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6日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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