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1年1月21日上午10:30时;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月20日下午15:00至2011年1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平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8人,代表股份62,582,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2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9,567,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10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15,56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王波涛、郭永强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为聊城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500万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59,913,84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以下简称:表决总数)的95.74%;反对2,551,457股,占表决总数的4.07%;弃权117,700股,占表决总数的0.19%。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59,567,431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346,410股,反对2,551,457股,弃权117,700股。
2、关于公司继续为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提供6200万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59,790,341股,占表决总数的95.54%;反对1,412,613股,占表决总数的2.25%;弃权1,380,044股,占表决总数的2.21%。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59,567,431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222,910股,反对1,412,613股,弃权1,380,044股。
3、关于公司继续为山东通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提供1200万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59,790,341股,占表决总数的95.54%;反对1,412,613股,占表决总数的2.25%;弃权1,380,044股,占表决总数的2.21%。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59,567,431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222,910股,1,412,613股,弃权1,380,044股。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9,790,941股,占表决总数的95.54%;反对1,412,013股,占表决总数的2.25%;弃权1,380,044股,占表决总数的2.21%。 其中现场会议表决同意59,567,431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223,510,反对1,412,013股,弃权1,380,044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经信纬义律师事务所王波涛、郭永强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