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为清收资产,消除财务风险,本公司对严重资不抵债、长期亏损的子公司实施了内部清算和破产清算。其中上海北亚瑞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北鹤木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北亚乳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清算情况已进行了公告(分别刊登于2009年12月15日和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属子公司黑龙江省北亚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亚经贸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0)哈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北亚经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黑龙江朗信律师事务所和黑龙江海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破产管理人。本公司正在与管理人进行有效地沟通,依法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目前北亚经贸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另根据2008年本公司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刊登于2008年4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决定对黑龙江省北亚招标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亚招标拍卖公司”)进行内部清算。经依法履行相关工作程序,现北亚招标拍卖公司债权债务已经清理完成,内部清算程序已经终结,北亚招标拍卖公司已于2010年8月26日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对于子公司实施内部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其它情况,本公司将随相关工作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