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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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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0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子”)于2010年12月22日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该院决定立案受理华冠电子诉珠海华冠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光电”)解散纠纷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华冠电子

 被告:华冠光电

 第三人:东莞市富信成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富信成”)

 2、案件起因

 华冠光电成立于2007年9月1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珠海,华冠电子持有60%的股权,东莞富信成持有40%的股权。

 华冠光电成立以来,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华冠电子作为大股东曾给予大量支持,但该公司的经营状况始终未见好转。如继续经营,将损害股东利益。

 3、诉讼请求

 判令解散华冠光电。

 二、案件审理情况

 上述诉讼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21日正式受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华冠光电成立以来,缺乏自主成熟的产品,研发规模和投入已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经营严重亏损。截止2010年11月30日,华冠光电总资产266.80万元,总负债375.39万元,所有者权益-108.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预计2010年度亏损约520万元,影响本公司本期合并报表净利润约-140万元。该公司依法实施清算程序,还将影响本公司合并报表股东权益减少约50万元。

 华冠光电清算解散,可以最大限度减少股东投资损失,维护股东权益,有利于华冠电子集中资源做好主业,进一步拓展优势项目。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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