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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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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5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20日在南京市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参与南京市浦口新城土地一级开发的议案》:

 经与委托方南京市浦口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初步协商,本公司拟受托参与浦口新城的土地一级开发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土地整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安置住房建设等。本公司根据实际投资金额按照双方约定获取固定回报。此外,本公司将利用自身的品牌优势、资金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积极参与浦口新城的房产项目开发。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投资期为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总投资金额约30亿元人民币,预计于2013年12月31日前收回全部投资本金和收益。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以上项目的谈判、签约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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